andy9999 wrote:
被姦殺 分屍的 死者 死前也說:不要殺我
這些被加害者 還不是被殺
泯滅人性 當初又何必如此
沒錯,趕快打靶打一打,沒錢買子彈嗎?多少錢?我給我給!~~~
寧願我繳的稅用來買子彈把這些泯滅人性的畜牲打靶打掉,也不願〝供養〞他們一輩子。
記得臨死前做點好事,把身上能割能剁都割下來剁下來啊!
NYPD SWAT wrote:
要人家去找文,那直接回答我的問題比較快拉。
那44人是否罪該萬死?是否犯罪事實明確?( )
檢警蒐證制度必須改革,但明確殺人重罪必須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