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真的很了不起我看到一半就有很不舒服的感覺了平生最恨強姦犯,這種犯罪對女性的身心是非常大的傷害台灣的刑責太輕了強姦應處十年以上 五十年以下有期累犯者 強重200%刑責 或是直接判閹刑輪姦犯 應直接處以死刑
虎斑貓 wrote:台灣的兇手父母:我的孩子最乖了,一定是被朋友帶壞的~~~ 最好就是當父母的什麼責任都沒有啦...有怎樣的父母,就有怎樣的小孩...很多時候,小孩搞一些有的沒的,都是為了要讓父母注意到他的存在,就因為父母一直漠視這個小孩,才會讓小還有越來越偏差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