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小康 wrote:台中小康兄…
著作財產權依法是可以...(恕刪)
你只敢回應這些有的沒的的文字遊戲的部份嗎?
為何其他的法律觀點都直接跳過?
現在是應徵管理員的面試嗎?
避重就輕、選擇性回應、不敢面對…你一定當選~

靈異聖鬥士-水瓶☆卡妙 wrote:
台中小康兄…
你只敢回應這些有的沒的的文字遊戲的部份嗎?
為何其他的法律觀點都直接跳過?

無影腳大師 wrote:
他喔~咱連看都不想看他的引用

台中小康 wrote:
秀才遇到兵,
有理說不清
台中小康 wrote:辛苦大家了!
你會花時間,
跟不講道理之人說道理嗎?
不理你們,
是懶的你們。
台中小康 wrote:你倒是很多時間打法律嘴砲
樓主有種去打官司,
不要只會上網取暖,
又不上法院爭取權利,
只怕你不敢打官司,(你應該連打何種官司都不知道吧)
只會打嘴砲。
台中小康 wrote:樓主自刪不代表01沒有記錄
自爆後板主刪文,
版主仍留有紀錄,
關帳號後要求刪文,
發言紀錄還在嗎?
台中小康 wrote:要主張其權利的第三方,可以去派出所報案,01會協助辦理提供非本人的電磁相關紀錄!懂嗎?
樓主你在網路上發文是需留下紀錄,
不然有人要主張權利,
何來證據。
台中小康 wrote:你連樓主的的訴求都搞不清楚,就亂引用規則自打嘴吧!到底是有何居心??
樓主關掉先前帳號,
但又開新帳號繼續發言,
我就懷疑你居心不良。

台中小康 wrote:
秀才遇到兵,
有理說不清,
你會花時間,
跟不講道理之人說道理嗎?
不理你們,
是懶的你們。
樓主有種去打官司,
不要只會上網取暖,
又不上法院爭取權利,
只怕你不敢打官司,(你應該連打何種官司都不知道吧)
只會打嘴砲。
自爆後板主刪文,
版主仍留有紀錄,
關帳號後要求刪文,
發言紀錄還在嗎?
樓主你在網路上發文是需留下紀錄,
不然有人要主張權利,
何來證據。
樓主關掉先前帳號,
但又開新帳號繼續發言,
我就懷疑你居心不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