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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出車禍...前面緊急煞車

未與前車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光這一點你就沒啥好說的了,只是看了大部分01網友的回覆,都認為你對於交通法則的認知上有問題。

這麼說好了,只要車子在行進中不管在何處,你的車都要跟前方的車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至於那邊的違規占用車道的車主,除非今天是發生重大車禍,才有可能調查到所謂的肇責比例,也就是說萬一一台摩托車,直接撞上違停的車輛,而違停的車輛也要負責賠償損失,據我所知,大概佔了50%以上的責任。

所以如果你當時有報警,或許那邊違停的車也會跟著倒楣被開罰單,不過你未保持安全的車距,你也會倒楣,因為你騎機車在快車道上又是一個違規,報警也可以不用被坑這麼多,重點就是你處理車禍的方式錯了,不管對方有多高大多兇,直接拿起手機撥110,管他說甚麼趕時間,一切等警察杯杯來再說。

我就遇過一個案例,坑更大,大概300多萬搞定的吧,當天的情形好像是,兩夫妻吵架,男的喝得醉醺醺,然後就在大馬路上吵了起來,好死不死當天好像很晚了,有個開餐廳的老闆開車經過,就撞上那個男的,結果那個男人的老婆大概還在氣頭上吧,看那男的只是躺在地上,就叫開車的餐廳老闆先走,說沒事,她老公只是喝酒醉不會怎樣,那餐廳老闆就傻呼呼的開車走了,第2天那男的就掛嚕,結果咧?那老婆報警說餐廳老闆肇事逃逸,當天也沒有其他人看到,就只有3個人。

這下好了,有得賠了,誰叫他沒有報警呢?更何況這是台灣,只要是撞死了人,不管你對還是錯,你就是要賠,因為有個東西叫"道義上的賠償"。

還有,bmw的保桿沒這麼脆弱,其實他用膠水糊一糊就可以去找下個肥羊了,這樣懂了嗎?以後遇到任何車禍糾紛,110給他大力打下去就對了,小女子我的車也被別人a到2次,警察叔叔都在10分鐘左右就到現場了唷
因為是市區,很少人在市區會保持安全距離吧...

既然知道 那你幹麻跟在車子後面

旁邊有路 不會乖乖騎嗎?

然怪 摩托車是造成路上塞車.事故的主因

現在才在這邊PO文 你會不會太晚了點

快去賺錢吧 4XXXX不是那麼好賺的

sueichi0711 wrote:
我上次發了一個文我是...(恕刪)


變換車道不當

跟同車道追撞是不同的懂嗎

要不要先去回去讀讀道路交通隻勢在說呀


真是服了你大哥
chiang : 想當出頭鳥就要有不怕麻煩不怕死的決心,玩不起就乖一點,不要玩輸了就找人幫你,不幫你又講一些五四三的話

出車禍只要對方不受傷
車子的部份賠償是可以折舊的
你不知道嗎?

ddt3000 wrote:
變換車道不當跟同車道...(恕刪)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修正
第九十三條   [函釋][修正前條文]

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速限標誌或標
線者,應依下列規定:
 一、行車時速不得超過五十公里。但在未劃設車道線、
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或設有快慢車道
分隔線之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四十公里。


第九十四條   [函釋]

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
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第五十八條   [函釋]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
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依規定保持前、後車距離。


否極泰來。。

小田0216 wrote:
原來樓主是那種人
請自省吧

kuochih0121說的是sueichi0711 ...不是我,
我是第一次發生車禍事故....
qqqaaaqqq wrote:
kuochih0121說的是sueichi0711 ...不是我,
我是第一次發生車禍事故

抱歉
我沒看清楚
認錯人了
蔡依倫,遥めい,李寶英,河智苑,韓藝瑟,朴寒星,樸敏英,李智雅,尹恩惠,蘇怡賢,韓藝真,宋慧喬,新垣結衣,Tiffany,T-ara,AOA,Rainbow

*柳小丁 wrote:
既然知道 那你幹麻跟在車子後面

旁邊有路 不會乖乖騎嗎?


我想我的文章說明了很清楚了,
我是原本騎在慢車道,
但偏偏那條路都停滿了佔用車道的違規汽車,
我要往前行,就必須騎到內線,
一轉到內線不到三秒,前方bmw就煞車了,
我也來不及反應就撞上去了,
但其實我已經有煞車了,
還是撞上去...

不是我不乖乖騎我的車到,
是沒車道讓我騎,我也只能騎內線...
按照你敘述
按照我出車禍經驗

我會丟給保險公司和交警處理
不管是誰對誰錯
都要請交通警察來
這是必要原則

再者
依你這次狀況
1.你進入快車道
2.你未保持安全距離

這兩點就會讓保險公司判定你理虧
但是也不用到全賠吧

既然都已經結束
希望學到經驗

一定要叫警察來丈量
別私下和解
要和解也到區公所簽字和解

怎麼,怎麼 怎麼笑,怎麼哭 怎麼玩樂,怎麼工作 怎麼做自己,怎麼度日子 怎麼生老病死,怎麼喜怒哀樂            2008.10.01
qqqaaaqqq wrote:
昨天很衰...
我在新竹東門城圓環旁的phs門市前,
跟在一台bmw 318舊款後面,
時速大約才30...
我算跟很近...
因為是市區,很少人在市區會保持安全距離吧...
(2/26更正...雖然說在市區也是要保持安全距離,但實務上很少人做到吧!尤其是車流量多的地方...)
而且新竹人都知道,那邊常常很多汽車違規就佔用一個車道停車,
所以我們機車只能騎到快車道...

好死不死,前面bmw緊急煞車...
我就kiss上去了,
這樣全不錯都算在我嗎?

他的保桿裂掉,保桿上的飾條也都斷光光,
我很難相信這是bmw的品質,
真夠爛的,才輕輕撞...

我知道沒保持安全距離飾我的錯,
所以我也只好乖乖的認賠了,
無緣無故破財4xxxx元...
很無言...

請問這樣的情況,一定全都要我賠嗎?

===================2/26更新
今天睡起來,發現居然有這麼多人回文...
看完回文,有人說要出來說詳細一點...
那好吧!

首先,我不是上來取暖的,
我只是覺得這種碰撞,在台灣現在的交通狀況裡一定常發生,
不知道責任歸屬該如何?或是賠償金額要如何分攤?

因為前天賠都賠了,我上來取暖幹嘛?
我只是覺得事後我應該全陪嗎?
而且對方是10幾年的車...
(我剛剛後來去查,有折舊賠償,根據該原則超過五年車齡好像只要負擔修復的10%??)

當時情況是這樣的,
當時晚上約八點多,
市區很塞車,
那裡是四線道,一個方向各兩線,
可是常常幾乎都剩兩線道,(汽車都會違規停車佔用一線)
所以說車速要快到哪裡?這是不爭的事實...

回文中友看到有人說我唬爛,
我很無奈,就真的騎30多...
我是看到前面有違規停車,才騎到內線,
誰知一內往內線,前面的bmw就急煞,
後來下車後,車主很兇,看起來也很面惡...
他說前面有路人跨越雙簧線,所以急煞...
我說...那前面就是警局,那叫警察來吧...
結果對方很兇的說我趕時間,沒時間賠你耗...

而且很兇,我有點嚇到了...
對方車上有兩個人,很高大...也很兇的樣子,
我二十多歲,沒碰過這種事,當然會怕阿!
騎車騎了快八年,第一次發生這種事...真衰...

他馬上打電話給原廠,請原廠報價材料...
他是有用擴音啦!所以我都有聽到,材料金額是沒錯,
我知道我撞到他,我有責任,所以我當下就乖乖的付錢了事...
很怕被他載走...

我來發文,只是希望有人可以跟我說,以後發生這種事,該如何處理?
真的所有修復金額都是我出嗎?

當下沒叫警察來就真的很後悔,明明警局就在前方100公尺處...

※要如何證明我騎很慢?我很難證明,但我可以說我撞到當下,我還坐在機車上,機車也沒倒...人也毫法無傷...而且我的機車完全沒事...有小裂一點點,我騎的是就款豪邁如意125...結果他的bmw保桿裂的比我車殼還嚴重...我現在才知道bmw的保桿如此脆弱...

※附註,一文多發不是故意的,是昨晚我發第一篇時...網頁出現「無法顯示網頁」...所以我當時以為送出失敗,才又在打一篇...


只能說,你一開始就該寫清楚......
新竹市區本的路來就很亂,小弟也是新竹人很清楚.

不過呢,還是保持距離比較妥趟,而且真的發生碰撞.....一定要找警察.

小弟覺得你的失誤是1.沒保持距離2.沒找警察 只能認人宰割.
對方的車有保險的的話,最好連保險公司也找來.

以後記得,不管騎車或開車,離這兩種車遠一點.

1.進口車

2.大型車


相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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