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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juang wrote:
沒錯, 國外常常有重...(恕刪)
的確是這樣,
明明我們的法令只能關這些死刑犯十幾年,
卻還在大說什麼終身監禁,
況且就算重新立法而台灣有那個地方可以關這些死刑犯嗎?
這些殺了人的畜牲待在監牢裡不愁吃穿,
而受害者的家屬還得付稅金養這些畜牲,
世界上有那麼好的事啊!
要不要乾脆街友也來個見人就砍,(擔心砍太少人會關不了一輩子所以多砍一些)
反正又不會被槍斃,
待在監獄有吃有睡不必風吹日曬讓政府養一輩子沒甚麼不好的,
賞他一顆花生米也不過幾塊錢這種事不做,
偏偏愛搞這種寧願花大錢養這些畜牲也不管繳不起營養午餐的學童的事,
一天到晚人權人權的是能讓整個社會獲得多大的利益?
適度的維持人權才能讓人權顯得有意義,
過度的人權只會讓人類社會淪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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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騎車一樣,遵守交通規則,就不會犯法,
喝酒開車就犯法,
我們是否為了尊重人權,所以不罰喝酒開車,
而只罰開車其他違規行為,
喝酒闖紅燈只罰闖紅燈,
喝酒超速只罰超速,
喝酒撞死人只罰過失致死,
所以為了防止喝酒肇事,喝酒開車罰的很重,
但是社會大眾接受這種法律,
應為的確減少很多不幸的產生,
還有安全帽的法律也一樣,
司法其實還有很多需要改革的地方,
而不是只有死刑這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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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提名讓那個穿裙子的王XX當法務部長的.
難道提名讓王XX當法務部長之上頭那個人沒有連帶責任嗎?
難道這個穿裙子的王XX法務部長想這樣想那樣做不用揣摩看她上頭那個人的意思嗎?
請大家看清楚.
該罵的人要一起罵到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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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乘5 wrote:
法務部長王清峰表示,...(恕刪)
麻煩貼上詳細資料出處來源
麻煩貼上詳細資料出處來源
麻煩貼上詳細資料出處來源
麻煩貼上詳細資料出處來源
還有具體施行的來源,是新聞稿嗎?還是法務部發函?有草案送立法院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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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andy50 wrote:
麻煩貼上詳細資料出處...(恕刪)
google一下...很快的...
43名死刑犯未執行 王清峰:將修法護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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