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看過公務人員認真負責,今日事今日畢,服務大眾的事蹟嗎?
去政府機關或是公家單位辦事,有誰有碰過服務人員是非常積極的幫各位處理及服務的嗎?
至少我沒碰過,反正這也算是台灣的文化,什麼是文化,就是根深蒂固難以改變而且還成為一種特色的景象。
仔細想想那些去當考公務人員的心態是什麼?當然是錢多事少離家近,難道是我為人人,人人為我,
加上公務人員已經不單純,跟政治和權力都會扯上關係,所以更是沒有人敢認真作事,哀!
中國五千的文化傳至今日,根本不可能改,翻開歷史,哪個朝代沒有人買官或是仗勢欺人,
治亂世用重典,但是現在的法律真的是保護有權有勢和敢吵敢鬧敢大聲說話的人,
所以還是人人自保比較要緊,台灣未來大概只剩經濟會進步,其他方面,政治和社會或是人民福利,大概算了吧!
在現今的社會環境下
我也懶得管這些卒仔
不過圍捕槍擊要犯
可以格殺勿論的那一種
我一定衝第一
為什麼??
因為那種人就算你打他個7749槍
也沒有人會質疑你用槍過當
而且還可以記功咧
差很大...
勿以善小而不為;莫以惡小而為之。
小弟在消防役待過一年,現在也是鳳凰志工
警察與消防的學長有時候聊天都會大概知道那裡無奈
小弟提出幾個個案,大家不如理性研討一下
個案1:陳雲林來台事件
場面如此動亂,全台多少警力被調往台北維持秩序
場面多混亂,不用我講,大家新聞畫面都看得到
有些人衝撞,有些人推擠,還有人在鏡頭前大喊「警察打人」
風波過後,換來的是什麼??斗大的報紙標題寫著「警總又回來了」
帶領民眾的是誰?是那些高官立委。
遊行集會場租時間到了,聚集的民眾不撤離,強制執行,記者媒體又大作文章
個案2:
我當役男時,記得有一次,我在值班,接獲火警,趕達現場後,火已經燒了半個小時了
消防車趕抵現場,村長大罵:消防隊這麼慢,火都燒了半小時,房子都燒光了,效率這麼差
事實上,勤務中心接獲報案通報的時間點在出勤之前5分鐘
現場火燒了半個小時,民眾現場幹嘛?你看我我看你,高級的煙火秀,完全沒有人打電話報案
這樣,要怪消防人員嗎?
看了前幾篇文章,大家總是一句話
「沒有勇氣就不要當警察」
講的很阿莎力,問題是,好聽點叫國賠,難聽點叫私了
國賠真的是國家賠償你嗎?字面上是啦,事實上國賠的本質就是賠償貸款,是扣公務人員薪水來賠的
有功無賞,打死要賠,外加一隻行政處份記過調職
大家新聞上,電影上,都看過美國警察追捕犯人多麼兇悍勇猛
當這個社會允許警察有如此大的權力時,再來檢討整個警界是不是真的那麼沒有GUTS
就像玻璃娃娃事件一樣,法官判好心助人的同學因為沒有「量力而為」,賠償300萬還是多少
新聞一報,社會大眾紛紛解囊說要幫這個同學出賠償費,大罵這個社會冷漠,法官冷血,家屬愛錢
當一個為社會盡心盡力的好警察開槍打死嫌犯而被控執法過當,要賠償的時候
我想請問,在前面說話說的很滿的鄉民們,你們願意出錢幫好警察出錢賠償嗎??
還是又抱持著「這本來就是你應該做的」那種理所當然的心態??
社會新聞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現兒子為了吸毒,向老父老母伸手要錢吸毒,父母財產被不肖子敗光
不肖子因為躲避警方查緝於追逐中遭警方開槍打死,老父老母又在鏡頭前大哭我兒子不可能犯這種錯
控述警方執法過當,實際上呢?也許一邊在偷笑這個不肖子不會再和家裡要錢了,還多賺了國賠費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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