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話說小弟高中畢旅,
去高雄某五星級飯店,
四樓跟五樓全都是自己學校的三年級畢業生,
當然是兩層樓玩翻了,
高梁混台啤喝到掛,
從房間內玩到走廊再瘋進房間,
當年還在走廊上大喊『五百公尺預備!』

後來被客人投訴說我們大吵,
還不是被老師拎一拎通通回房間(大約早上兩點....)
隔天主任級的還要跟飯店道歉,
為啥?因為怕學弟妹他們被當成拒絕往來戶...

SO,論人數,我們畢旅的人多,
況且都高三,早就超過18歲,
飯店應該知道會有什麼情況呀

怎麼還會被投訴然後反應說我們太吵呢?
還好當年我們18歲就是一群道德感比60分多一點點的有為青年少女,
就算喝掛,
還是知道自己錯在先,
不會怪飯店說『本校都包兩層樓了,你們還要怎樣?』
淦...什麼東西(這一句是五個字,請別斷章取義)

小鬼不懂事,沒啥道德感就算了,
怎麼大人也這樣弄!?
是因為不打算來住第二次嗎XDDDDDDD
支持樓主作法!
若要論走廊跟房間,那是不一樣的場合,
那請問,居家如果噪音太大聲,為什麼可以被檢舉?
我買(租)的地方耶!!!
還是今天跟里長溝通一下『晚上我家要開趴,太大聲請見諒』就OK?
今天角色互換想一下就好,
無論是居家還是飯店內,
難到隔壁房有通知飯店就可以擾鄰或是擾房?
換作是主角群們自己被人吵,你看他們還會不會這樣說飯店的不是!
這東西就像吵很大的人權,
今天受害的是自己,是家人,
問看看人權團體還要不要人權!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