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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可怕,「日本第一個未滿十八歲判死刑的案例」

ilovesfsu wrote:
以被害者的角度去判斷...(恕刪)


以被害者的角度去裁量刑罰的問題,
遠小於人權團體以加害人的角度去裁量刑罰。

刑罰一部分的意義在還給被害人公平正義,
不以被害者的角度去衡量,要用什麼衡量?

再說,刑罰的刑度也都有規定,
並不會因為被害者的感受而無限上綱,
該判死刑的人,自有他該判死刑的可惡之處。

記得事件發生的時間應是與現在被關的前總統宣布競選大約同一時間
到了前總統下台也結案
嫌犯犯罪當時就18歲了,日本法定成年是20歲,
該少年做的並不是只有殺人,是殺人姦屍並且殺死不到一歲的嬰兒
經一審二審都是認罪,被判無期徒刑,再經高院退回更審
怕被判死刑而開始裝瘋以精神問題為由逃避罪刑,並且開始翻供
讓檢方及社會反感,弄巧成拙換了一個死刑

這一個案子拖了很長的時間
但不是「未滿十八歲判死刑的案例」




所以啊
從小長輩就告戒我們,不要找律師或者法官這類的另一伴,因為他們常會為了一些事辯護而昧著良心做事
這樣無形中是在做壞事害人,也對家人不好........
可怕的辯護律師團
ALINE
不要浪費資源一直爭論是否要廢死刑
也不要浪費資源關犯人一輩子
我支持另一種方式

就世界各國合作成立一個惡魔島吧
是個無法逃離的地區
將各國判定因為完全泯滅人性
法律刑期無法制裁也不見容於當地社會者
也不用判無期徒刑
更不要判死刑
就直昇機空投下去
都送去惡魔島

讓曾經犯罪者回到原始生活
有世界各地的人~語言也許沒有用處了
如同非洲草原的生活
想活下來的自己或團結起來耕種--如草食動物,有一生的時間回想人生的錯誤,或努力活下來
完全不知悔改的,就成為掠奪者的肉食動物,完全沒有人性也可以,就把剛空投下來的嫩肉處理當成糧食

生存或死亡,就交給自己跟上帝

漸漸的犯罪者知道有惡魔島
會讓可能想預謀犯罪的人三思
也是一種警惕作用
qoi_iop wrote:
不要浪費資源一直爭論...(恕刪)


裡面再養幾隻獅子,會不會更有大草原的fu~
搞不好惡魔島最後會發展成戰鬥民族賽亞人
ilovesfsu wrote:
以被害者的角度去判斷...(恕刪)


這就是傳說中的"廢話"。

唱議廢除死刑的那些人,甚至把"神"的概念帶進去,難道就是"客觀"?

所謂的迴避之制度,應該是法官與兩造之間有任何利益與感情(這部分也需要直接)之糾葛,怕會造成另一方的不公平吧?

"同理心"與法官的個人經歷,可以作為迴避的正當理由嗎?

而現在的社會與法律,如果要判處死刑,恐怕要經過不只三審吧?

為何有這樣的規定?難道不就是因為要避免這些人為的因素嗎?

現在的社會與法律(拜託,別拿幾十年前的案例來反駁,當年與現在的科技與規定,與現在已經有太大的差別),如果在法律層面有任何的瑕疵,難道有可能通過這麼多的法官與律師來認定他為有罪嗎?

最後,至少我沒有想要"動搖"廢除死刑推動者的信念,他們就像宗教,政治的熱中者。

你怎麼說,都無法改變他的想法(包括那位明顯瀆職的法務部長),省省吧。
kshs22 wrote:
剛剛去問了一下日本的...(恕刪)


這個小眼睛的還蠻像一位藝人...
bulldog2005 wrote:
唱議廢除死刑的那些人,甚至把"神"的概念帶進去,難道就是"客觀"?...(恕刪)


應該是很客觀的
所以在宣判時請神現身

因為法官是人 法律是人訂的
竟然能夠替代神結束人的生命
神一定要現身阻止這種事情

此外神指的是阿拉 耶和華 還是 中國的眾神?
我比較不了解啦~


法律是最後的防線...死刑應該是最後的手段...該上黃泉路的人還是讓他上路去吧
steve5 wrote:
恩,我想有些人好像把...(恕刪)



你拿陳進興來當例子

為什麼你要拿他來當例子

你說過 有誤判的可能性

哪請問一下你怎麼認定陳進興的判決不是誤判?

你是人云亦云 還是可悲的廢除死刑輿論影響你

還是你真的知道哪些案子誤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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