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小鵬 wrote:
看到各位大大發言 ,...(恕刪)
您說錯了
法律不是用來恐嚇一心想犯罪的人和奉公守法的人
法律是用來威嚇遊走的邊緣人
您說對了
犯罪的人都有僥倖心態,如果在這心態下加上法律的制衡
任何人想犯罪都得甸甸自己的斤兩
一心想犯罪的人當然是沒再怕的
但是恐嚇有犯罪動機卻沒付諸實行的人卻是有用的
所以古代斬首,凌遲,,,,,,等行刑都是公開表演的
為啥!! 殺一儆百而已...
waroro wrote:
所以才說... 判死...(恕刪)
hsuans wrote:
我看完上面的討論串以...(恕刪)
sundorys wrote:
照樓上的說法,你舉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