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bb wrote:32.張慰龍:擄走王清峰女兒的7歲女兒勒贖30萬,取得贖款後即將女童勒死,還假意頻向女童母親表達關心。33.劉三榮:強姦王清峰的女兒,活生生的用火燒其下體和臉部,再用鐵槌把其打到腦漿外溢再焚屍。 他的女兒的七歲女兒....直接講他孫女不就好了
gracestar wrote:定讞未槍決44人名單...(恕刪) 我說大哥..要引用別人得內容也請一併註明文章出處跟原來po得人不然對我所參考得其他人很不禮貌喔...我原文有引用參考出處跟參考誰得資料而且16歲那個是我故意打錯的實際上他是17歲...=.=
aart6776 wrote:強烈建議國防部~將這...(恕刪) 實尾島風雲台灣版嗎??把這44人嚴格訓練成特工部隊好了失敗了送給人民解放法庭去殺用到全部消耗完畢為止比起用吸收傻傻的台商去刺探情報好用太多了
百姓愈罵王部長愈要做因為在王部長心中早就把自己幻想成一個背著人權十字架殉教的偉人各界的批評反而會堅定王清峰的信念她會告訴自己:就因為大家罵,更突顯廢死刑的價值"為廢死刑而遭批評的法務部長"或是"人權部長王清峰"諸如此類的頭銜對王清峰來說就像是毒品般有著致命的吸引力,什麼國民的託付對她來說反而都是次要的,或許在她同意接任部長之時內心就已經下決心任內不簽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