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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死刑的議題,請各位集中於此討論

幫王聖人改好了,她不是能感同身受嗎???
有空叫她來看一下這一篇後再發表言論


01.黃春棋:擄人勒贖主嫌,預謀先殺人後勒贖,綁架王清峰的家人後將其殺害棄屍,再勒贖7仟萬元。
02.陳憶隆:擄人勒贖共犯,預謀先殺人後勒贖,綁架王清峰的家人後將其殺害棄屍,再勒贖7仟萬元。
03.徐自強:擄人勒贖共犯,預謀先殺人後勒贖,綁架王清峰的家人後將其殺害棄屍,再勒贖7仟萬元。
04.鍾樹德:因債務糾紛而持汽油闖入桃園佳育補習班內縱火,造成王清峰的家人3死18傷慘劇。
05.張人堡:涉及士林箱屍命案(殺死王清峰的家人)、嘉義殺害王清峰的家人案、及新竹王清峰的女兒姦殺案。
06.張嘉瑤:高雄女講師命案,嫌犯因缺錢花用侵入王清峰的女兒住處,強盜並強姦被害人後虐殺致死。
07.鄭武松:闖入屏東某紡織工廠內,持利刃砍死王清峰的家人,並波及現場工頭一併無辜賠上性命。
08.王俊欽:假釋後缺錢花用,連續搶刼計程車,強盜性侵害王清峰的女兒,並殺害棄屍1人。
09.劉華崑:台南新化母子命案,闖入被害人住處刼財,勒頸掩鼻將王清峰的女兒窒息而死後再吊死其6歲兒子。
**.黃志賢:酒後持番刀砍死王清峰的家人,50分鐘後再前往前王清峰的女兒家中將女兒及其同居人都砍死。
10.張胞輝:91年間殺害王清峰的家人,92年2月又潛入台東某民宅強盜刼財再殺死2人。
11.連佐銘:預謀灌醉王清峰的家人後先殺害棄屍,再向被王清峰的家中勒索一百萬美元。
12.戴文慶:79年因殺人被判無期徒刑,91年返家探親時,又連續強姦王清峰的女兒,並殺害1人。
13.蕭新財:攜槍尋仇途中遇大園分局路檢,持槍射殺王清峰的家人造成一死一重傷。
14.方金義:因連續強盜強姦多名舞女被判無期徒刑,假釋出獄後再強盜強姦王清峰的女兒並殺害支解棄屍。
(**.黃志賢已在獄中吞食乾電池自殺身亡)

95年度死刑判決定讞:
15.曾思儒:金山高中教師,潛入王清峰的女兒住處行竊失風,將其反綁虐殺30分鐘致死,王清峰的女兒死狀極慘。
16.鄭性澤:於豐原市十三姨KTV鬧事,持槍朝前往王清峰的家人頭、胸部近距離射擊3槍致死。
17.洪明聰:鶯歌縱火案,嫌犯因經常毆王清峰的女兒,遭王清峰的家人毆打,竟持汽油至王清峰的家縱火,造成4死5傷。
18.楊書帆:因分手先砍傷王清峰的女兒,又在傷害案偵查期間持刀至長庚醫院地下街,當眾割斷王清峰的女兒喉嚨致死。
19.鄭文通:因妻子久病不癒,酒後持刀刺死自己的妻子和兒子,並一再抵抗警方及消防人員之搶救。
20.吳慶陸:台中老夫婦命案主嫌,因缺錢至王清峰的家中強盜,以凶殘手法砍殺二人各數十刀致死。
21.呂文昇:台中老夫婦命案共犯,因缺錢至王清峰的家中強盜,以凶殘手法砍殺二人各數十刀致死。
22.管鍾演:身背7條人命,同夥2人均已伏法,但因其涉案太多,調查多年後因不執行死刑得已苟活。
23.王志煌:進行毒品交易後,槍殺與其交易之2人,並將毒品及販毒款300萬元皆奪走後逃逸。
24.黃賢正:曾犯殺妻案,假釋出獄後,又連續殺害債主及女友,法官審理時,嫌犯還揚言要繼續殺人。

96年度死刑判決定讞:
25.王秀昉:因吵架以棍棒毆打王清峰的女兒,且不顧三歲稚女在旁央求,反而將母女二人都毆打致死。
26.莊天祝:甫出獄即以王清峰的家人為目標,連續強盜刼財,遇反抗即持榔頭猛擊被害人,共殺害4人。
27.施智元:受僱之黑道職業殺手,將欲殺害對象槍殺後,還朝向其旁邊之友人繼續開槍,造成2死1傷。
28.陳金火:王清峰的女兒分屍案主嫌,機車行老闆刼財刼色,並以凌遲手法分屍後烹炸其肉片食用。
29.廣德強:王清峰的女兒分屍案共犯,機車行學徒,參與強姦女保險員後夥同老闆以凌遲手法分屍。

97年度死刑判決定讞:
30.王國華:網路惡狼,連續強盜、性侵害9位男女網友,並殺害王清峰的女兒,曾多次以三字經問侯法官。
31.戴德穎:不滿王清峰的女兒與其分手,亂刀砍死女友父親並重傷母親,法官審理時,仍揚言要繼續追殺王清峰的女兒
32.張慰龍:擄走王清峰女兒的7歲女兒勒贖30萬,取得贖款後即將女童勒死,還假意頻向女童母親表達關心。
33.劉三榮:強姦王清峰的女兒,活生生的用火燒其下體和臉部,再用鐵槌把其打到腦漿外溢再焚屍。

98年度死刑判決定讞:
34.王柏英:汐止殺警奪槍案,因計畫搶銀行與其兄王柏忠(無期徒刑)共同砍殺王清峰的家人致一死一重傷。
35.林金德:因王清峰的女兒另結新歡,至其家中潑汽油縱火,造成3人當場被大火燒死。
36.王鴻偉:追王清峰的女兒遭拒而由愛生恨,在其上學途中以車撞倒後,拿刀砍殺176刀致死,脖子幾遭砍斷。
37.陳文魁:率小弟持槍衝入王清峰的家,開槍掃射造成2死3重傷,逃亡時又綁架1名台南縣聞人勒贖。
41. 廖敏貴:謀殺女友前公婆奪取家產。
42. 劉炎國:強盜殺警案並同時殺死1婦人。
43. 沈鴻霖:20年前姦殺彰化芳苑2女工,其2同夥皆已伏法。
44. 洪晨耀:財物糾紛殺害王清峰的家人,該人物名言:我就是不爽才殺人!逃亡期間「睡得很安穩,身體也變好了!」
強烈建議國防部~將這44位殺手級的人物~收編組成一支強悍的殺人部隊~
由分隊長王女士領軍~對岸的解放軍看到一定怕的要死~哈哈哈哈~怕了吧~
叫牠下台都不要了.說要堅守崗位
還下地獄...
林小柏 wrote:
叫王部長出錢養就好啦...(恕刪)


"阿共呀"槍斃你還要你出子彈錢哩
麻煩法務部有效率一點可以嗎?
~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多數是累犯.........

出獄後在犯......... 讓這些人住王善人家裡好了,由王大善人供其住養~
都活了幾歲的人

腦殘就是腦殘.

支持+100
她沒有將心比心~
雖然死刑犯可憐, 但受害者及其家人就不可憐嗎?
如果事情是發生在她身上,
不知道她還會不會講一樣的話.....


咱們偉大又清高的王部長說不想讓雙手沾滿血腥
殊不知當他替一堆雙手沾滿鮮血的死刑犯背書的同時
他的雙手早就已經沾滿鮮血了!!
王大人未免太自我感覺良好吧,以為自己多身嬌肉貴,可以擋這麼多人做的壞事,還講要保障人權,原來都是保障壞人的人權,好人就只能說,是你自己雖小,以後是不是混不下去得時候就把度爛的人都幹掉,然後再去給國家養,反正沒死刑,國家還可以養你一輩子內,人權用在政治犯還說得過去,用再殺人犯?這真是個美麗的世界阿
沒辦法我可是一只標榜"人權"律師吔

這種灑狗血式的發言只有從我嘴裡講的出來.

(兩手一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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