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gela000217 wrote:到時候賴給工作人員就好了是工作人員自做主張打成義賣,陳先生自己本意不是要義賣,網站事務陳先生沒有插手。...(恕刪) 你很有潛力當官或當助理.....以後我當老闆...來找你...
washltz wrote:沒錯沒錯!!不過可能要請黑人先把love life網站上的義賣二字改成活動...呵呵...(恕刪) +1"義賣"兩字會等於"你買一件,就捐多少?" 不要鬧了, 感覺是差很多!!好嗎?就算T恤網站後來拿掉義賣字眼,也應該註明這是捐出一部份金額,而非全額!(因為這是商業活動,附帶愛心捐款)怎麼可以讓義賣字眼,而忽略底下的商業行為,這不是全額!這不是全額!ex.我去拿個捐獻箱,等人投入100元,我拿出100元,再把10元放回捐獻箱,因為箱子要成本、我拿箱子要工資!!我先明確告訴路人,你捐款100元,我代你捐出部份的10元,其它都是我的成本,這樣你要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