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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法務部長明確主張: 暫停執行死刑... (一個都不能死 部長賭上烏紗帽)

這一陣子東森連續好幾天晚上都邀請受害者家屬談法務部長的適任問題
我對討論到的這些案子...其實瞭解度不夠
對於這些案子加害者和受害者家屬兩邊的認知或主張........我是沒啥看法
但對來賓討論時......不滿近年的法務部長都故意延宕不執行死刑..........我卻是相當認同


比較社會治安現況和法官判案的刑度
我相信粉多人都和我一樣.........會覺得現在的法官在判刑的刑度........是越來越輕了
我認同....對於輕微的案件....刑度放輕....讓不小心誤入歧途的更生人有更生自立的機會....是種正面發展
我也認同....不能冤枉人
但我不認同.....對於窮兇惡極到連現在的法官都判死刑定讞的案子.......居然還延宕不執行死刑

對窮兇惡極的加害人的過度寬容........難道不是對受害者家屬的殘忍嗎?

死刑之所以存在.....就是因為有的加害人的罪行....是整個社會多數善良的人所不能忍受的
這制度的存在...本來就不是為了教化..............拿教化和廢死刑併論..........本就是謬論

要整個社會多數善良的人納稅供養這些窮兇惡極的加害人到死...........這主張真是太超過了
以我自己來說
在談到的幾個個案中...........我就絕對無法接受...要用我繳的稅來養那個食人魔


前幾天看到王清峰以法務部長身分...公開說她任內絕不執行死刑時
真的是讓我非常的氣憤
個人宗教信仰豈可凌駕於國家法律之上
打著對窮兇惡極的加害人慈悲之名........對被害者家屬殘忍的行為....稱得上是真慈悲嗎???
身為法務部長.......公開宣示不依法執行職務.......這是在教全國公務員也都不用依法行政是嗎?
還一度辯說...........要她因此下台...會是國際笑話
那美國也有些州是有維持死刑的...............也是國際笑話嗎?
有沒有死刑....是我們這個社會的內政........豈容那些所謂國際人權人士置喙........他們算那根蔥


對於她辭職下台的處理方式
我認為.....以法務部長之尊....公然宣示不執行職務.......居然還讓她體面的辭職下台....這也太優待她了
對這些受害者的家庭被再次刺傷的心情......................................................又是誰該來平撫的
.....只想自由的獨行 ...小許和雯雯的窩...http://tw.myblog.yahoo.com/jack-barbie
昏官比貪官更可怕
她說她「願意代替死刑犯被執行,為他們下地獄」,但是我覺得她就算是要下地獄,她該下的層數應該比那些犯人還多個幾層,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她的這些主張讓這個社會的治安更加的惡化,她該下地獄的原因不是代犯人受過,她是為她自己的失職而受過。
一個罪大惡極的犯人,所傷害的最多是幾十人,連超過百人以上的都堪稱罕見,但是一個官員的主張,不論是正向或負向的決定,受到影響的是百萬人甚至是千萬人,其為害之大難以想像。
死刑不是目的,死刑只是手段,大多數人所謂的殺人償命,我覺得是個扭曲的想法,嚴刑峻法只是為了遏止犯罪於發生前,而不是為了彌補於傷害後,畢竟傷痛已經造成,悲傷是無法逆轉的。
這段時間以來,已經因為她的這些主張,不知道有多少原本還有些被束縛住歹念的人,因為枷鎖的摘除而肆意妄為,那40幾個人得到生機,但是現在已經有不知多少人正為她的主張受到無法抹滅的傷痛。
一聲嘆氣讀書不化迂腐不堪
二聲無奈無能為力徒呼奈何
三聲慟哭禍國殃民眾生受苦
聽到王大善人講的自己很有愛心,尊重生命,人權,逼她殺人她做不到,不想殺人沾血腥...
試問她如果幾個惡人在她面前拿刀正要輪姦她女兒,而且準備滅口,而她手中有一把槍,中槍必死...
那她會如何做?她還會說她槍開不下去嗎?...
若她還真把所有人當白痴,敢這樣說....那我就真服了她了!
講大話誰不會...沒親身遭遇到誰都馬會說自己很偉大~
根本沒有受害人的同理心,不是真的白痴就是虛偽冷血睜眼說瞎話之徒了!
不管是那一種,現在下台了真是萬民之福啊!
wolf3wolf3 wrote:
憲法規定生命權只能「限制」,不能「剝奪」
...(恕刪)


你這傢伙到底夠了沒啊?

拿著個王前部長下台前利用國家公器為自己辯護的文字,
到處宣傳憲法規定不能剝奪生命權云云,

到底什麼時候開始一個行政院所屬部會的新聞稿,
其效力可以等同於憲法本文、增修條文乃至司法院大法官釋憲文?
更何況新聞稿內還只敢說死刑是否合憲「不無疑義」這樣的疑問句,
可沒無恥到直接說憲法規定如何如何。

說你鬼扯還算客氣咧,
該說散佈謊言、妖言惑眾才對。
人權律師該做的不做, 只會玩弄文字拖延時間

死刑大法官不可能解釋為違憲的,
(大法官也解釋好幾次死刑合憲了, 所謂人權律師卻以技術性拖延)

如果違憲, 總統還要向幾千名已執行死刑犯及家屬包括陳進興 下跪道歉賠錢
ruby6436 wrote:
死刑大法官不可能解釋為違憲的,

如果違憲, 總統還要向幾千名已執行死刑犯及家屬包括陳進興 下跪道歉賠錢

+1

死刑絕不可能違憲!

大法官早就做出死刑合憲的解釋(並非在動員戡亂時期),
目前死刑犯聲請釋憲,
結果只會有兩種:

一、不受理!因為已經解釋過了。

二、再解釋一次:不違憲!現任大法官不可能推翻前大法官的解釋,因為法律首重安定性。

結論:44名死刑犯還是必須槍決!

aristocracy wrote:
+1死刑絕不可能違憲...(恕刪)


但我覺得代理部長跟之後上任的部長也不會簽死刑執行令

洄瀾之子 wrote:
但我覺得代理部長跟之...(恕刪)


後任部長不執行的傷害比王清峰繼續當部長的傷害更大,
到時火燒到的可不是現在的王清峰而已, 而是整個執政政府
立法委員也心知肚明, 必會讓新任部長表態甚至於提出時間表

本來就是由法律來決定他們的結果
民眾的力量就是要政府守法而已

如果你有看到聯合報講王清峰的離職過程就知道了

總統府自己已經研究 大法官釋憲已經不是不執行死刑的理由了
因為已經大法官釋憲合憲過3次了, 所以要法務部長提出更好的理由或是改變立場
沒想到次長代開的記者會理由仍然是釋憲, 造成極短時間內部長下台

如果有看到我的發言, 辭職前一天我就預測王清峰會在極短時間內下台
王清峰是天真到要總統府直接明講才再最後1小時知道非下台不可了


這次就是要挽救民意才要她辭, 不然2天內必定主動撤換
選舉前不執行? 白冰冰或陸正等受害者家屬再開一次記者會, 執政黨這次就沒挽回餘地了
ruby6436 wrote:
這次就是要挽救民意才要她辭, 不然2天內必定主動撤換
...(恕刪)


這也是我不滿的一點

讓她體面的辭職下台.....而不是逕予撤換...實在太優待她了


對那些再次被挑起痛苦的受害者家屬.....................................誰去撫慰...........誰去道歉



.....只想自由的獨行 ...小許和雯雯的窩...http://tw.myblog.yahoo.com/jack-barbie
梅菲斯托菲勒斯 wrote:
昏官比貪官更可怕她說...(恕刪)


哪有這種說法,"昏官"跟"貪官"一樣可怕,更正確的說昏官跟貪官根本就是某種程度上的"連體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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