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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E-TAG計程收費也可以上高速公路喔●反對交通部護航遠通ETC~始於820凱道大遊行


gregliao wrote:
+1沒錯~而且國民黨...(恕刪)

昨天飛碟晚餐快結束前有提到ETC
sabarose wrote:
建議一下~ETC收歸...(恕刪)


謝謝您的建議
其實設想當初是覺得不管國營民營都好
只要把遠通撤換掉就OK所以才那樣寫

昨早接受媒體採訪的時候我也有講
不管國營民營都好這個論點

只是因為紅布條X1已經作了~~
為了節省經費當天使用時一定會讓發言人或主持人向大眾、媒體講到這個論點


但如果後續還有經費再印製紅布條等文宣
我們會採用簡單的訴求口號
依您的建議來修改如下,請再多多集思廣益
製作前還可再作修改


ETC換人經營!違約罰款撤換!不管國營民營!創造真正三贏!



eocc2005 wrote:
大大真的很猛喔!今天...(恕刪)


謝謝您~~~
媒體還是希望有人接受採訪才比較有新聞價值
為了壯大這個活動也沒有辦法了


只是我自己也一直沒看到
只有看到一次結尾是用貼紙作ending



changlun0311 wrote:
是我眼睛有問題嗎?
...(恕刪)


已經被隱藏很多次了
01河蟹文章
PM管理員和蔣大都沒有正式回應




James 007 wrote:
其實這不是第一次了....(恕刪)


謝謝您的支持
英雄不敢當~~
是大家一起發揮民主真價值


推倒胡 wrote:
其實想了很久,還是不...(恕刪)

呵~老闆不會生氣嗎

推同學您寫得很優
820就順便就請原本有使用得同學響應一下ETC無車日吧

zipmybrain wrote:
大大的文筆真好, 讀...(恕刪)




hy.chang0820 wrote:
8/20很特別, 是...(恕刪)


先預祝您和贊助車輛的梁同學生日快樂


gregliao wrote:
目前看來也只有民視新...(恕刪)

臉書引用錯誤
已經發簡訊通知民視記者


8月22日

交通部:

昨日抗議人數估計不超過三千人

所以反對的人只占少數
若遠通不想做為何徐老闆不做公益一下..直接放棄 還要政府賠它錢?
若遠通還想要政府賠它錢,所以人民就抵制它,讓它每天被罰錢..
就看誰撐得久
但也因為政府可以罰而不罰
可以依違約來避免賠錢而不做
這就是政府無能(藍綠都一樣)

所以人民的要求只是要政府依約行事
既然遠通給人民的觀感不好就依違約論
重新招標..

這樣簡單的事都沒法做到..
所以我才要上街頭

現在這個領導班子只會開口閉口依法行政
真的要他們硬起骨頭來對違約財團依法行政
卻又變成縮頭烏龜屁都不敢放一個

咦...
我講的是太平洋對面的黑白馬政府
大人們可千萬別自己對號入座...
小樓一夜聽春雨 wrote:
大家去遊行抗議 遠東...(恕刪)

我要成為~~海賊王 wrote:
試問政黨輪替哪個黨不是在幫前朝收爛攤子...(恕刪)

Azraek wrote:
賠錢沒賺頭?怪我搂?...(恕刪)

Arlington wrote:
怎麼處理? 按照合約...(恕刪)


本文歡迎正反兩面的意見討論
但請大家還是要記得理性不要吵起來也不要歪樓了

ETC合約買回的確有可能會花錢
這點看不到合約的小市民無法知曉
但我們也可以建議政策開放多家廠商提供ETC服務
如此有競爭之下人民權益更能得到保障


雖然毛部長聽小樓同學描述看起來頗清廉
但人民希望他能夠硬起來依約罰款不要再有護航的消息放出
前幾天還打算推動修法讓102年無裝機的民眾上國道視為違規就是一大護航
這是變相強制人民裝機絕對不能原諒

當然ETC這決策不管是前朝今朝都有責任
請各位保持中立選民的理性態度
遊行當天我們絕對會向今朝政府喊話,畢竟他們是目前有實權去作改變的人
但大選將近,向在野的蔡主席喊話要求表態也是免不了的

謝謝各位同學熱心
小樓一夜聽春雨大大第一次的言論.讓我學到.如何從官員的角度.看事件.處理事情.概括來說就是感覺"和諧".

真的有學到......可是累積看下來.一不小心還真會以為是政治問題.

節錄一篇別的鄉民的文章"關於做官"的內容如下
---------------------------------
.....簡單講,民主時代不應該有“官”----這種高高在上的階級概念

國家有的只是公務員。公務員是公僕。無論事務官或政務官,只要依法任命,就負有肩負人民福祉的使命!

這是榮譽,更是責任。若做不好,是人的問題。絕不是職位與頭銜的問題........
--------------------------------------------------
再回頭看到毛部長.曾大人.這些浸盈官場數十載的長官.

這些決策.真正造福的是人民還是協廠??

徐董說:虧損.做公益........ 百姓說:我們在淌血............

以前.我會問高工局.交通部.甚至行政院要不要一起BOT?? 民間效率比較好阿!!

現在.我不想問.不想說......只等

8/20.............




我覺得在這裡牽扯到前朝還是本朝都是模糊焦點,只是在幫自己支持的政黨消毒,政治意味太濃。

看看高公局的經辦人員是誰?曾大仁局長在前朝時官拜高公局副局長,在本朝時則是晉階成為高公局局長

不管是前朝本朝,經辦人員並沒有變,就是這些高公局的官員在護航遠通,跟前朝本朝沒有甚麼太大的關係。

大家應該要查,要了解的事是,宋乃午當初收賄後流出評審人員名單給遠通,

遠通行賄得到評審人員名單後會做甚麼?當然要買通這些評審人員。

這些評審人員有誰?是不是要調查一下他們當時與遠通之間的金錢往來?

為什麼這些評審人員從八家競標廠商(其他七家為RF技術)會硬要給遠通最高分。

高公局現在都把責任推給這些評審,說技術並不是評審的唯一考量。

我想,遠通,以行賄的手段取得ETC經營權,是最讓大家感到不爽不公不義的,

也是我們想讓遠通退出ETC的主要原因。如果當初用合法的手段取得,而且是像義美這種形象良好的企業,

能給我們用路人方便,我們並不會去反對企業賺錢。

另外一點是契約的簽訂內容。這些簽訂內容現在變成高公局用來說嘴的靠山,強調自己依法行政。

我們要問的是,為什麼當初高公局的官員去簽一個自斷手腳的契約?對於遠通極其寬容之能事。

這個契約是哪個白癡官員去談的?是真的白癡還是因為拿了錢不好意思訂太嚴?

像現在說到日罰五十萬,高公局就推說契約上是「得」罰,不是「應」罰。但高公局忘了,

裁量權可是在高公局手上啊,為什麼要袒護遠通?就像我們法律規定可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的有期徒刑,法官決定幾年,是根據犯人是否為再犯,有無悔意等來決定。今天遠通都已經

第三次了,為什麼高公局還好意思用契約上是「得」罰來推拖,更不用說遠通這個令人噁心的企業當初

還是用賄絡的手段取得經營權的,難道不應該以更嚴格的標準來要求嗎?

契約的內容有另外一點讓高公局拿出來說嘴的,就是得標廠商得以依技術的演進而更改採用的技術,

那當初其他七家廠商採用RF是神經病嗎?真是他媽的自斷手腳,我又想再問一次是哪個高公局白癡簽的約,

我繳的稅不想養這些白癡。

再者,高公局老是說遠通改為RF,已經提高十億元的成本了。那又怎麼樣呢?商人不是傻瓜,

不會作賠本的生意。現在多付出的十億,取得這個國家壟斷事業,將來還怕不能回本嗎?

只有高公局的傻瓜相信徐旭東講的說遠通是在做「公益」,那根本就是不食人間煙火

不知民間疾苦的台灣公務人員才會相信的鬼話。

我當初在美國德州時,第一次了解到ETC的好處,他們是用RF技術,將信用卡大小的卡片貼在

後照鏡後面,掃描到後信用卡自動扣款,完全不需要我們去作事前儲值或事後繳費的手續,只要記得

信用卡帳單繳清就好。當時台灣還沒有ETC,我非常的羨慕,非常希望台灣未來能像美國德州一樣

所以當我回台灣後聽說台灣要辦ETC時,我真的真的真的非常的高興,想說心願可以達成了,

一直到我看到因為採用紅外線,所以車內要裝機,沒電還要換電池,瞬間我的喜悅化為憤怒,

自己的願望這樣就破滅了。然後聽到高公局還有遠通硬掰,說甚麼RF技術不成熟這種騙台灣人沒有出

過國的鬼話,我都在德州親身體驗RF的ETC了,難道美國德州政府是白癡嗎?後來爆發遠通行賄,

高公局收賄的醜聞後,我甚麼都了解了。好好的ETC,就這樣在官商勾結下,硬是犧牲了大眾的利益。

你們這些收賄的高公局官員,行賄的遠通,犧牲了千萬民眾的福祉,會有報應的。

希望大家堅持下去,反遠通ETC反到底,不要讓無良又使用下三濫手段巧取豪奪的企業在未來賺我們

的錢,即使他將來改為RF,希望大家還是不要裝。台灣可以沒有ETC,但不可以沒有公理正義。
頂一下文...
這篇剛想找來看,2點30幾分開始,現在45分了...但始於找不到這篇
我用會員,回覆過的文章進來推推看...怎麼會這樣~~
樓上的大大說的沒錯,
我剛也是找不到這篇文章,
去找了G大發表的文章才連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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