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ve_i_skogen wrote:
我覺得是她說所說的是...(恕刪)
你講的雖說部份有道理但.適用於目前的台灣嗎?
廢死當然可以討論但請尊重民意大多數.目前以台灣的情況還不到廢死的條件吧.
如果廢死原因之一是怕冤枉了好人那該檢討的是調查及審案的問題而不是刑罰吧?
你說死刑的人有勞動力是沒錯但同樣的他也會吃會拉會生病.一樣也要浪費掉不少納稅人的錢不是嗎.而且就我所知大部份的重刑犯有很多都生重病不然就是不適合服勞役的工作的.裝死或是有特權的也是一堆.
又你提及的執行死刑只是對受害家屬的一種心理補償療傷作用.你認為沒意義?我的意見是.........
1.有很多案件就算法官判了該賠受害家屬數百萬的賠償金等等....機乎有大部份的受害家屬是不可能拿的到錢的或是不爽拿寧可要他判死.所以受害家屬連想親眼看到加害人伏刑都算奢求?如果是這樣那何虛分重或輕的法?
一個歹徒殺了我至愛的家人我沒有拿到賠償的錢也不能讓法律判他死罪.如果真是這樣.你認為不會衍生出更重大的問題嗎?
如果我真是生活在這樣的國家我真該感到悲哀.........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