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克斯1204 wrote:
我從第一篇到此篇,我...(恕刪)
我會這麼講是因為奇X就是很會這樣搞,
有前車之鑑.
如啓德, 東捷..
以上, 不需要講太多..知道的就知道
小風 wrote:
賺錢的時候可沒有共體...(恕刪)
明月書流 wrote:
.......................雖然很慘酷但是卻是這樣的
勞工自己不團結 當然企業主就會剝削
.........................................................
聘僱約簽給芮可 只是廠商爲了要規定相關的責任
科技廠就是要有訂單才能生產 聰明的把約簽給派遣公司
對員工才能像是對狗一樣
有單 ~ 來 哈利 !
沒單 ~ 用腳踹出去 !
科技廠對基層員工就是這樣的剝削法
但是又能如何 政府不管事 就算想管也不能怎樣
科技廠大老闆有錢 政府本來就是導向資方的
員工只能自己想辦法看是否能跳出這個迴圈
知道寫這些也沒什麼用 資方就是資方 不剝削人怎麼賺錢
被弄會痛記得要唉一下 證明你自己還存在
唉玩過後日子還是要過 人嘛 爲了五斗米都是要折腰的
人活著並不是那樣容易 爲了吃口飯都要很努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