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少點 看多點 wrote:
呵呵~真的~這裡有實...(恕刪)
這裡的版規再大..也大不過法律..
我們都不愛興訟..小小紛爭也不願意掛心..
只是對於頑劣份子..總是要透過些嚴厲手段..
來讓他知道自己的行為錯誤..早已觸法..
從DEARJOHNYY事件到現在..
那位兄台憑藉的都不是確切證據..而是自身的想像與臆測..
實在不值得原諒..姑息養奸啊..
dearjohn wrote:
回冰淇淋媽媽,你可能...CLS63 都還沒被停權, 代表今天站務還沒有開始處理這些糾紛.(恕刪)
CLS 63的第5個帳號 wrote:
不好意思 我剛被...(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