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拾仙騎肥龍碰到倒楣鬼 wrote:
你這個趕媽媽下車的小...(恕刪)
小环子是01上值得令人親呸的鄉民之一,從來不曾告過人
對不起,打錯字了,是令人欽佩

cwjuan9 wrote:
建議您就選擇只看樓主發的道歉啟事一開始的發言就好了
公道自在人心,既然樓主依約發文道歉過就算了
那些樓主接下來與其他網友的說法您也別再糾結了
網路不就是這樣常會遇到一些和自己不同的理論
還是那一句老話,誰認真就輸了
zxctw wrote:
不是我看不懂你說的,
是你說的悔改心跟提告的人覺得有沒有誠意,
是兩回事,
以有沒有誠意做為上訴的訴求,
這個太主觀,
很難有明確界定誠意,
但被告知不知道自己錯在哪,
是很明確,
最重要的是對法官來說這會是什麼大案嗎,
或認為只要重判就能如有人說的能端正社會風氣,
可能嗎,
更何況只是了不起最重幾萬的小案,
法官要端正社會風氣,
多的是大案讓他端正,
不是這種網路上被罵兩句就告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