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idi20045 wrote :只是想知道這裡有多少人反廢死聯盟,看移除前能找到多少
需要說明的是,最好是以前就反而不是因最近新聞而反
本人當然要先說理由
說真的,每次廢死聯盟都說"恐龍法官",可根本沒看到他們針對此的動作
"恐龍法官"需要的是改革司法制度,而他們的改革司法制度僅做減低死刑一件事
這樣對嗎(民代調)
而且請給本人一個說服死刑犯活下來的理由
殺人就能在牢裡睡飽吃飽,每天拿我們的錢安定的生活,那努力工作的我們是什麼
白癡嗎
至於說他們好可憐,以前過得不好,現在才會有反社會人格
過得不好多了去,何況他們殺的都是更不好的,怎麼不去同情受害者
他們殺人我們要負責社會要負責世界要負責,就是你們不用負責
這是什理論
貼這文章
探探這裡有多少反廢死聯盟者,fb不大會用,不然本人就去成立這網頁了...(恕刪)
+1

失業的人比受刑人更沒有基本人權
Q:用納稅人的錢幫受刑人繳保險費公平嗎?
A:當初將受刑人納入健保,係基於基本人權保障的考量。又目前法務部負擔受刑人之費用,除食衣住等費用外,亦包括醫療費用,所以現行一代健保受刑人之醫療費用,均由法務部編列預算支應,經估算目前65,000位受刑人之醫療費用支出,係小於健保費支出,所以將受刑人納入健保,並由法務部及國防部補助健保費,不會讓其他保險對象的負擔增加。
--
贛 那失業的時候為啥還要繳健保費,原來失業的人比受刑人更沒有基本人權。
或是 可廢死 但是 每個月要公開鞭刑一次
始終認為 法>理>情 而不是 情>理>法
既然違法在先 就不要再拿上來討論了
同情心不是這樣濫用的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