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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真的是我的故鄉--台灣?

*100

老一輩的人說的: 賊仔政府

檔人"材"路, 是被"猜"的真因

再者,為啥還沒經過地主(王家)的同意, 就先將建案做出售動作來造成買主對產生 釘子戶的壞印象

這樣的政府和這樣的財團

各位大大

心想, 若自己也發生王家的狀況

會有怎樣的作法與感想呢?

rock286923 wrote:
警察到底是人民保母或...(恕刪)


拿人錢財與人消災...
pehhnuter wrote:
王家的重點是袋狀地,...(恕刪)


沒錯沒錯 建商有了那條804號 管你803號有多大 就像圍棋一樣 我一顆黑仔就把你整塊吃掉

王家想要說不行也沒辦法
一條804可以吃802 /803 建商為了賺錢不把他們包起來 那真的是傻了

至於802/803怎麼辦? 管他的反正我有95%的支持度 法律站在建商那邊



什麼803號以後改建要把804號買下來 804已經被建商買了 所以以後803無法改建

我房子老了不能拆掉不蓋嗎? 我803的房子老了我可以拆掉然後種菜 這樣也不行喔?

一整個怪
兲兲想你 wrote:
我不住在中國 所以不...(恕刪)


對於師大夜市 我只能說

政府如果是秉持著一個中心思想去做事情 那我絕對贊成

比如為了活絡經濟 發展地方特色 所以允許商圈存在

或是為了居住品質 所以不允許商圈在小巷子裡出現

以上兩種政府的作法 我都同意 因為有人贊成一定有人反對

但是問題是 昨天政府才辦活動說要活絡商圈
今天政府就帶人來說 對不起你們太吵了 要拆掉

那到底是要讓人民怎麼做啊?

為什麼郝龍斌沒有在當地辦公投 去看看到底師大商圈是否移除 贊成人數多少 反對人數多少?
搞不好95%贊成師大商圈繼續存在呢
5%反對的人 搞不好比較有權勢 所以政府就硬幹下去

當法律站得住腳 就說依法行政 師大商圈的商家很抱歉

當法律是惡法 95%同意可以吃5%不同意 就說對不起 你已經被包圍了 管你是不是透天建商要不要繞路 為了95%的人你這5%麻煩褲子脫下來 LP讓我抓一下

真的無言
七七三 wrote:
你確定他們都說不要 ...(恕刪)

你真真正正的知道這件事件的詳情?
王家權變方案-附件1
裡面寫的清清楚楚
王家A案:不拆,樂揚變更設計排除王家。
王家B案:兩棟透天加起來拿347坪樓層任選了,並且要賠償租金裝修費約900萬、車位位置任選。
王家C案:兩棟透天合起來拿1.84億元走人。

如果真都不要 一定只有A選項
怎麼會有B跟C方案呢
---------------------------------------------------------------------
是這樣嗎?這些條件都是建商提出來的.並非談出來的.
而且如果你知道這都更的惡法後(都更法第32條是個陷阱條例).你就知道法令到最後只能逼著你只有跟建商談"錢"一途.這就是很多不願被都更的住戶最後被冠上"釘子戶"的惡法.....
而且就算獅子大開口又如何呢?房子是我家的.我不能開價嗎?
故意開的天價其實就是不願意賣你建商啦...這就是王建商所謂王家要求5億的由來...這是被陷阱法逼出來的五億...五億=不賣.這樣你懂嗎?
___喬飛____囧rz___ wrote:
對於師大夜市 ...(恕刪)



因為師大住戶自救會有議員相挺


兲兲想你 wrote:
因為師大住戶自救會有...(恕刪)

這事件一如反常.能大大的增加曝光度.卻沒見幾個立委或議員(雖然還是有幾位出現關切.但角度也是為了現場伸援的學生).出來相挺...原因..自己想吧..
更好笑的是.我們的郝大官人.李大官人以及都更建設局的官員.拆除前都默不做聲..拆完後卻都跳出來說...心痛.其實還可以談不一定要拆.其實還有餘地可以不拆....真是夠了.還要不要臉呀...
其實王家的地本值1.2億.但都更後反而是縮水了...這點很多人不知道吧.
另外一提的是...
其它高高興興接受都更的住戶也不用高興的太早...
建商此案推的是豪宅.現在要你們同意都更.要你們以屋換屋.只是假像....
各位有沒有想過一個問題...
原地的老宅大部份的住民皆非有錢的大富豪.以後入住豪宅後.是否能負責昂貴的管理費用.最後勢必也將被虎視眈眈的頭資客買走.
我從沒看過一棟豪宅內有原都更戶和大咖富豪住在一起過的案子....
在此的人有幾個人參加過房屋合建都更?

一開始無論是自找建商或建商主動來談,都是會先口頭詢問,現在更可能會先簽意向書,有了意向才能開始量地設計師設計劃圖規畫送案,後面開說明會(簡單的講就是利益分配會,說明如何補償分配更改),所以講王家像不知情的第三者講不過去,這件事少說十年前就開始起,又走法院告了三年定讞,猶豫期事後反悔裝無辜,這講不過去。

所以根本不可能會發生平白無故房屋就被劃入被都更走了的情況,只要一開始就反對就行了,王家人我相信一開始是同意,後來才反對,光看王家人那麼多,一定人多意見多,有人同意有人反對。

這麼正義不會去支持垃圾屋算了,反正屋主也是對垃圾有感情,他人公權力根本無權去管才對。

在國外草坪草長太長都會被告,判強制賣屋;房屋沒修亂修也會被告,不合同區品質,影響我房價,嫌惡建物。

此事件明明僅僅只是輕乎法不懂法的錯誤,還上綱到憲法;糾學生義務幫忙來掩蓋自己的錯誤,蠻邪惡的,學生們如果出個什麼事要誰賠?絕對不是王家人賠。
我砲故我在

忘記者呼吸 wrote:
就是有豬腦會投給豬頭...(恕刪)


好有梗阿 哈哈哈

你是指投給 green 都豬頭啊 講的好
如影隨行 wrote:
你真真正正的知道這件...(恕刪)

你才不了解吧?
一個都更案都要耗時至少6-10年
10幾年都有可能
重最初建商談 到現在拿到建照
都要非常久時間
只要任何一天王家提出有異議
台北市政府就不會發建照給建商

發通知書給王家 王家也不參加
董事長都帶著圖跟他說 你的地會被圈到
王家會不知道嗎?
到最後發建商拿到執照了
其他人建築物也都拆了
結果王家就不拆
打官司也打輸了
現在才在談價錢 其他參加都更的人要被當白癡就對了
建商付給他2E 那其他人怎麼辦?
你的地要賣 當然可以出價錢
問題就在於 王家是已經完成這個都更案才在跟別人談價錢
其他參加人根本不可能接受啊
王家裡子 面子都賺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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