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很多計程車的危險駕駛是與公車是公認的交通惡霸
而藝人尤其是通告咖的行逕也是公認的敗壞社會風氣的毒瘤
以前曾經停紅燈時被喝酒的計程車司機開車撞到腳
按喇叭提醒他還被掐脖子還拿長型手電筒打摩托車並作勢打人
幸好警察經過來制止
很奇怪的那位計程車司機馬上酒醒道歉
那變臉之快至今難忘
因此這次社會案件我對兩方都不同情
但仍希望司法抓藝人被去關個幾年,畢竟"明星"平時雖耍特權,但打人還是要被抓去關
這樣就大快人心了~~
robertren wrote:
不然...我想不通為何只獨厚司機?
換個角度看, 這也是一種社會上的不公不義
那也就是為什麼以前有權有勢的富二代都理所當然的認為打一個人或殺一個人沒什麼.......要錢賠給你就是了...反正法官他熟的很,只要他知會一聲就沒事了

以前鄭太吉在地方也是獨大,公開殺人...把孕婦記者打到流產...也都沒什麼,警察也不敢怎樣
它能發慈悲留你小命就不錯了...還談什賠錢呀??
其實這兩百萬....M根本沒有想給啦.......有社會經驗的人都知道橋事情要怎橋.....很多事情都是私底下做以免曝光見光死.......這個高調的提出來根本就是本來就不想給了....大家竟然還在討論拿那兩百萬是不是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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