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悶細挖邰耶 wrote:哇咧賣酒的也要被罰這...(恕刪) 我知道這一點喔這是只類似酒店、居酒屋的營業者,在客人有飲酒的情形之下未告知或勸阻而使其繼續駕駛的情況下,營業者是要受連帶處罰的,但是如果已經有做到勸阻告知的動作(可錄影存證),則可以免罰。以上
ryan4825 wrote:如此說來..做任何事都有他的理由..就能免責了嗎?? 那我捅你一刀~理由是:在01看你不爽很久了~ 也能免責了嗎?? 就算我想要原諒你捅我一刀的行為, 因為那已經算殺人罪,那是公訴罪....好吧, 套用部分網友邏輯, 寬恕還是可以提告....另外, 我終於可以理解為何有人六七十年了都還活不出仇恨.放下, 立地成佛.
dearjohn 為何不發表一下,你是怎麼看待放任連續慣犯而讓他一直「再」危害眾多無辜百姓的看法?是天理會審判他?還是生老病死你看多了,別人家小孩死不完?讀書要活用,讀死書只會用「理論」而不切實際,到最後通常都是固執走偏而不自知。
恩,我終於瞭解有些人為什麼有人永遠活在仇恨中動不動就提白色恐怖、外省欺負本省等等的或是到處攻擊站務不公版主不法等等這時候寬恕都會被丟到一邊不過連這麼小的事都做不到寬恕,要人家親友車禍後還要寬恕對方,沒啥可信的地方放下,馬上成佛
dearjohn wrote:就算我想要原諒你捅我一刀的行為, 因為那已經算殺人罪,那是公訴罪....(恕刪) 依您的邏輯…所以您也打算以刑事去要求民事賠償囉?所以檢察官們也是不應該起訴對方,因為這樣子是「私刑心態」囉?
個人覺得當務之急是樓主一家要救好樓主的奶奶,樓主自己也要走出負面情緒。不管爛人是否得到教訓,是否安享天年,那些都是「他家的事」。他坐牢或許幾年,或許判緩刑;賠了錢可能得到教訓,也有可能依然不知反省,這些都並非法律所能保障。但是與他周旋的這段時間對於樓主而言,是否就真的公道呢?被狗咬了一口,要不要追牠個天涯海角,也咬個一口回來嚐嚐?人咬狗跟狗咬人的滋味哪個可口?老實說,我不是慈善家也不信宗教,但是以效益而論,要找個最佳化的解法才是正經。大費周章去提告,這是有錢有閒請得起律師的作法,沒錢沒勢的我,恐怕只能比較阿Q的想辦法把日子好好過下去吧。
dearjohn wrote:或許是看了太多生離死別, 對這種事情已經沒有什麼感覺了.所謂的討一個公道, 表面上都不是為了錢.總之, 台灣這種很多糾紛都出在沒有完備的保險制度,例如責任險, 意外險, 醫療保險, 行李延誤險, 很多要的其實都是錢 為什麼您的"或許"都可以變成您冠冕堂皇的反證之詞??不管樓主求償的原因為何您都沒資格扣人家說求償就是要錢這個大帽子吧????不要說你沒這個意思,不然在這串討論串您在反什麼呢??樓主也表示求償也知道對方拿不出來,只是要讓對方真的有悔改之意闖了禍自己不能承擔還要長輩跟著出來丟臉樓主只是單純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