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bels wrote:
只要不是中飽私囊,都不算是大問題。你可以說效率不好,做的事情不夠多,決策錯誤,預算不準確,
但是只要沒有貪污,就不算大錯啊。打屁股是要的,追究原因是要的,
甚至你說把主計長撤換我也沒意見,但是只要沒人偷錢,應該就還好啦。
帳目出入沒有對查清楚,怎麼會知道,沒有人公款私用
又怎麼會知道,會沒有人在貪污??
你工作過的機構,請問,
洗洗 wrote:
台灣世界展望會、聯合...(恕刪)
洗洗 wrote:
台灣世界展望會、聯合...(恕刪)
angela000217 wrote:
我上班20年,只要有關金錢問題必須每一筆都清楚,無關有沒有貪污,上頭撥下工程款我就必須馬上給廠商不能扣留,如果上頭一次撥下來那我也按照時間逐筆逐筆給廠商,每一筆都有明細何時該給,上頭如有疑慮我也會把明細攤出來,上頭質疑難道我要說老闆您的教育有問題,當有質疑就請解釋不是把錯怪給質疑的人,說質疑的人教育有問題。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