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台灣^^ wrote:
說真的,我們不要談政治。這些人在台灣就算後來真的被判有罪,本刑最重5年,依慣例會再打個折,通常2-3年內就會出來再犯案。還不如直接丟給大陸判刑,因詐騙金額超過12億人民幣,可能判無期徒刑狂笑。免得將來出來後,又有人受害。
剛剛看新聞,某黨發言人還在要求政府馬上救回這14詐騙犯,狂罵政府外交休克,我才真覺得要遺憾跟休克了嘆氣
為了這14個人渣,真的不希望我們政府犧牲了兩岸關係與菲律賓的外交~~
其實我們和菲律賓的外交會變成如何這還算其次
畢竟是菲律賓有求我們較多(幫傭) 對菲律賓可以用的籌碼不少
最狠的就是禁止所有的菲傭 反正也可以增加台灣人的就業率
至於詐騙的 那還是在大陸受審就好 詐騙最高可以處以無期徒刑

每次接到詐騙電話 真的很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