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回我27歲的年代,那一年我欠一個女生的情債未還,不是我不想還那一段感情債,那一年離開台北之後過了幾年我上台北找過,遍尋不著...已經失去聯絡了,這是一個人生遺憾啊!也就是說原本我一直暗戀一位女生,但是苦無機會認識,後來我跟另一位女生交往,但是幾個月後分手了,在分手之後我在一個偶然機會中認識原本暗戀的女生,她也跟我吐露出早就喜歡我了,那一晚我在她房間聊到半夜,後來跟她睡在同一張床上到天亮,我也沒有對她做出任何親密的動作,(因為之前跟另一位女生剛分手...一時情緒之間尚無法馬上接受感情)幾天後我離開台北回到台南,隔了三年後我到台北找她,已經音訊全無。
nono990 wrote:那一晚我在她房間聊到半夜,後來跟她睡在同一張床上到天亮,我也沒有對她做出任何親密的動作,(因為之前跟另一位女生剛分手...一時情緒之間尚無法馬上接受感情)幾天後我來離開台北回到台南,隔了三年後我到台北找她,已經音訊全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