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LDS wrote:
有的人認為 願意付出這一些可能的冤死來換執行死刑維持正義
但有的人則認為 無辜就是無辜 不該被犧牲 試想正義的工具卻誤殺了無辜有點諷刺..
所以除了維持正義之下 法律的執行方式該有所思考
無辜的人被誤判而枉死, 永遠都是令人鼻酸的悲劇
不然我也不會一時衝動, 發了這篇LAG文...

言歸正傳
雖然僅僅過了十幾年, 但是在大家共同的努力之下
(包括人權團體, 司法人員, 媒體以及社會中你我共同形成的輿論)
類似江國慶這樣的冤案已經很少發生了... 就算被誤判死刑, 也不會有機會被執行下去
有了這一道保險, 我才敢大聲說我支持死刑的存在
讓那些窮凶極惡, 泯滅人性的兇手用生命換來人世間的一點點正義
廢死聯盟有很多理由來支持廢死的論述
避免誤判而造成無可彌補的後果, 是其中一項
但我認為這是一種鴕鳥心態, 說重一點, 這根本就是一種逃避責任的阿Q心態
如果今天你是法官, 知道這有誤判的可能存在, 你該做的是要求檢方提出更完美的證據來定罪
不然就根據無罪推定原則, 判決無罪才對
而不是把死刑打折變成無期徒刑, 無期徒刑再打折變20年有期徒刑
如果這個人是無辜的, 固然不應該槍斃他, 但是難道就應該關他一輩子嗎?
同樣的, 身為人權團體的支持者, 對於司法誤判這回事
可以因為死刑變成無期徒刑, 犯人可以有幾十年的時間去等待某天沉冤得雪
這樣就可以心安理得的回家睡覺了嗎?
更進一步設想, 今天因為廢死的爭議, 已經很少有法官敢判死刑了
反正判個無期徒刑, 人權團體不會追著我罵, 社會輿論也不能說我判得太輕
萬一二十年後發現判錯了, 法官還可以邊領終身俸, 一邊嘴砲說: 當年我就是有所懷疑, 才沒判死刑....
造成的結果會變成是, 真正該死的不會死, 這就算了
法官會不會因為沒有判死刑的道德壓力, 而變得更加輕率的判案, 造成更多的冤案?
所以我認為, 為了避免誤判死刑而廢死刑
根本就是個倒果為因的阿Q做法, 反而會造成更多不公不義的事件發生
不知各位以為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