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papamama wrote:
TO:ENOCHHU...(恕刪)
真抱歉,我真的沒有看清楚就回文,
不過這樣仍然不會改變那樣的原則,這樣的穿著究竟合不合宜在大庭廣眾之下仍舊是一樣的
我並不覺得警察去取締,他們的心態就一定是正確,也許真的是找碴,但我也不會因為警察的心態是有問題的
就覺得另一方是無可指摘的,
穿內衣拍照,賣的商品是穿在身上,而且是在攝影棚,你可以問自己,也可以問模特兒,穿著這樣稀少而拋頭露面是不是正常會有的現象?即便現在有百貨公司在大庭廣眾之下辦內衣展售會,如果真的那麼理所當然的,模特兒又為什麼要花功夫給自己心理建設?正不正常,你自己心裡就可以判斷了,道理等同於你認為穿著如此走在街上是over一樣。
對模特兒來說,拍內衣照片是職業,因為必需賣商品。
對檳榔西施而言,妳的職業是賣檳榔,不是賣肉體,妳不用穿著曝露也能賣出商品,所以你穿著曝露的心態就很有問題了。
請不要跟我說是為了銷售量,那天底下為了銷售量都如此這樣做,你就會發現會出什麼亂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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