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賣 F22 給一方之後的結果是必須考慮的. 這就像是兩方人馬, 其中一方人高馬大, 拳腳強. 另外一方人瘦小, 拳腳不強. 如果雙方起衝突, 人高馬大這方(F22)自然希望比劃拳腳; 人瘦小, 拳腳不強這方(Mig29, Su27)當然知道比劃拳腳一定吃虧送死. 當然就會靠扁鑽噴子偷襲得手(非常規戰術).
3. 住美國繳美國稅, 並不等於要盲目支持美國的所有政策. (e.g. 繳稅的是百姓, 當兵送死的還是百姓; 包攬重建工程/販賣軍火發財的都是背後靠山靠海的軍工財團)
4. 作法常自斃(e.g. 支持海珊打伊朗, 結果海珊反叛), 玩火必自焚(e.g. 支持阿富汗抵抗蘇聯, 結果目前美軍在阿富汗陷入泥淖).
所以唐太宗說: [以銅為鏡正衣冠, 以人為鏡知得失, 以史為鏡知古今.] F22 外銷的後果可以參考老貓F14外銷伊朗. 買方得要自己爭點氣多想辦法, 不然美帝光是在維修零件方面就可以狠狠海削了 (e.g. 買墨水附贈噴墨式印表機).
sheep7101516 wrote:
沒有一個國家可以獲得和美軍完全相同戰力的F-22...(恕刪)
如果台灣能買到陽春版的,至少保有匿蹤性及同樣引擎,配合現有系統
至少能夠維持制空權!保護百姓及其他部隊避免被 轟炸機/攻擊機/戰斗機轟 (搗彈就沒辦法了)
以及對封鎖台灣週遭的水面船艦造成威脅(潛艦就沒辦法了)
並保護運輸船隊返台!
雖然累了點..但畢竟打得到對方但對方打不到F22,
只打敵機及使敵艦受損,火力小一點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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