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kevin wrote:觀念不正確。如果構成正當防衛,打人沒有不對。(但此例並不構成)
從家長的觀點:
打人(傷害)就是不對...(恕刪)
dgkevin wrote:奇怪,您真的有反覆看嗎?下面這幾段話沒有看到?
從教育上:
我也是家長,反覆看了這篇文章,這個舅舅「似乎」都沒有跟外甥明確表達過「打人是不對的」這個概念。...(恕刪)
接著我緩緩的說:
『今天我們的小孩的確打人,犯了錯,實在傷害了同學!』
『我們願意就法律層面完全負責,包括醫療賠償!』
『我不袒護自己的小孩,他有錯,就該承擔受罰!』
趁著對方陷入抉擇與討論之際,我看著小外甥說:
『你覺得你自己有錯嗎?!』 他點點頭。
『你覺得你應該怎麼辦呢?!』我問他。
『道歉……!!!』他小聲的說。
dgkevin wrote:刑法第325條:
從法律上:
打人流血不是賠湯藥費而已,傷害也是重罪,剛剛google了一下
刑法第 277 條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個是由借變搶,另一個是傷害;這是否要考慮到比例原則,有懂法律的人,可以說明一下嗎??...(恕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搶奪他人之動產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搶奪罪明顯比傷害罪重(流鼻血當然不是重傷)。有什麼問題?
frank111 wrote:
是你的語文能力不好, 還是我寫得太艱深了
一開始舅舅就是認定自己小孩沒錯了, 即使有錯也是對方錯在先,
[他今天動手打人,我相信一定有他的原因… ]
這是處理事情的態度嗎? 應該要先反省自己再去批評別人吧,
在雙方都不知道始末的情況下, 各自維護各自的小孩, 這就是現代的家長,
看起來兩方的家長都是同一類的人, 情勢誰有利誰說話就比較大聲
...(恕刪)
我想你語文能力可能也不太好!
~已經有說過~
"父母在雖然無法完全了解小孩, 但是有些父母在某方面是很了解自己小孩的~知道自己的小孩在某方面不會做什麼~會做什麼"
所以當小孩做了什麼時, 有些父母了解小孩本性不會這樣, 就會想要去了解原因, 為什麼會這麼做?
只是有些父母事發原委也不問清楚, 就認定自己小孩沒錯, 全都是對方的錯

就算就舅舅認定孩子沒有錯, 他後續處理也沒有一味偏袒自己的小孩~
這不是情勢有利誰誰說話比較大聲的問題吧!

如果對方家長是明事理的人, 這位舅舅也不需要這樣大動肝火吧! 甚至使用一些手段去壓過對方的氣焰...
你的發文會造成別人反感是因為你並沒有從整件事上去評斷, 只是在某句某段某章節上去狂加批判罷了

孩子的媽不是已經一直道歉了嗎? 舅舅在道歉不是多此一舉???

Dave5136 wrote:
奇怪,您真的有反覆看嗎?下面這幾段話沒有看到?
接著我緩緩的說:
『今天我們的小孩的確打人,犯了錯,實在傷害了同學!』
『我們願意就法律層面完全負責,包括醫療賠償!』
『我不袒護自己的小孩,他有錯,就該承擔受罰!』
趁著對方陷入抉擇與討論之際,我看著小外甥說:
『你覺得你自己有錯嗎?!』 他點點頭。
『你覺得你應該怎麼辦呢?!』我問他。
『道歉……!!!』他小聲的說。
...(恕刪)
我先說,這只是看文說故事,大家表達看法跟觀點,不用太認真。
最後繞了一圈回來,結果還是「道歉」,但是過程有很大的不同。
我80%肯定舅舅的做法,但是有瑕疵。
謝謝您的提醒,我已經反覆的看過了,但是我也強調「明確」二字。
首先,他沒有在第一時間表達這個概念,舅舅只認定「小朋友不會無故打人」。
更何況,他是在站在有理這一方,才進行這樣的表示,未免有點「惺惺做態」。
單從字面上看起來是「傷害」與「搶劫」,搶劫的確是比較重,但其中有比例原則、犯案意圖...等;
所以我說要懂法律的人來說一下,法官會怎麼判。
另外,舅舅說了一句「幹...」這也算是毀謗嗎??
整體來說,文章是從「談判」的角度來出發,談判的結果可以有很多種:
1. 兩敗俱傷->互相提告
2. 讓人難堪->目前做法
3. 皆大歡喜->後半場的戲要演的更婉轉,讓人有台階下,大家都是好朋友,對方父母也學到一課。
當然,也可以說我是事後諸葛,當下那一刻,誰曉得我會怎麼做??
不過,凡事要朝著更圓滿的方向去走,不是嗎??
----補充一下----
Dave5136 wrote:
觀念不正確。如果構成正當防衛,打人沒有不對。(但此例並不構成)...(恕刪)
純粹就文內的例子,小學生打架,除非真的是惡形重大,否則不會有正當防衛的問題,更何況還有防衛過當的問題。
我們小時候都是「無理三扁擔,有理扁擔三」,老爸老媽管你有理無理,都是先把自己家小孩打一頓再說,為的就是要告訴我們「動手就是不對」;尤其是小朋友受到委屈,還當作先體驗人生呢!
當然啦,遇到飆車族或砍人的,那是另一回事。
換成我,比較壞心眼一點,你動手打我家的小孩,我會對打人的小朋友說:「小朋友,我們家小朋友不對,讓你受委屈了!!」
用變相的方式去「鼓勵」+「暗示」對方的父母「他的小朋友打人是對的」,他如果聽不懂,出了門我才不管他的小孩將來會不會「更壞」、「更暴力」...純想像,不要學。
話說回來,其實文章中二個小朋友的行為都必須要制止,繼續延伸下去的話,日後哪個行為比較犯行重大??
一個可能只是很調皮,但有可能搶劫;另一個比較暴力,也可能去伸張正義。
結果其實很難說。
frank111 wrote:不得已之為, 像前頁某位寫的, 是最理想正確的, 可是不是最實際的, 不是天下無敵的, 也是有無用之時
我一開始也認為舅舅是對的, 後來想想在某些點的處理上看起來是對的但實際上並不妥,
主題『為什麼妳要道歉…?!』 為什麼打人小孩的家長不用道歉?
錯誤解譯, 不是為什麼不用道歉, 而是為"了"什麼要道歉, 是真知道錯的道歉, 還是不知錯為道歉而道歉
打人就是錯, 是基於打人者是故意攻擊, 非連無意也在內, 當然小孩用攻擊奪回自有之物, 不能說沒有錯
家長來就依表面, 但實際不知真正的對錯, 自以為知為道歉而道歉(日劇中很多這種家長), 也不是正確的
01感情版沙豬太多, 身為男人也不屑再去, 男人啊, 嫌女人的改變, 何不看看自己長進甚微, 女權不壓過男權, 男權放低近女權, 兩性平權之日可臨
超人機メタルダー wrote:
不得已之為, 像前頁某位寫的, 是最理想正確的, 可是不是最實際的, 不是天下無敵的, 也是有無用之時
錯誤解譯, 不是為什麼不用道歉, 而是為"了"什麼要道歉, 是真知道錯的道歉, 還是不知錯為道歉而道歉
打人就是錯, 是基於打人者是故意攻擊, 非連無意也在內, 當然小孩用攻擊奪回自有之物, 不能說沒有錯
家長來就依表面, 但實際不知真正的對錯, 自以為知為道歉而道歉(日劇中很多這種家長), 也不是正確的...(恕刪)
我讚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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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人說了
以這次的例子, 如果該小孩從未打過人, 父母怎麼會知道小孩會用暴力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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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從未打過人的小孩打人了,應該不是好玩而已吧
光是理論舅舅的行為,卻不論更可惡的小孩&家長
試問誰是完人?在理論舅舅行為的同時,你自己能做更好嗎?
你不會罵人嗎?不會打人嗎?你會罵人是你爸媽教的還是同學教的?
扯一堆言教身教,那本例子裡對方的家長呢?那是什麼態度?
什麼叫早點借就好了
我們並沒有說動手就是對的,但
真正該討論的是這種家長才是吧
就是因為有這種家長,才會有今天這個搶人家東西還吐口水比中指的小孩
就是因為有這種搶人家東西還吐口水比中指的小孩,才引起對方忍無可忍動手
無吾能為之事,無吾能解之謎,無吾能為之利,無吾能勝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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