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ruliu wrote:T大您誤會了,<...(恕刪) 很抱歉!我的意思是檢察官可以命令嗎?話說7年前我載著德國人回Hotel,行經新竹市光復路.前方剛好是憲兵車德國人問我:這是警察嗎?車子好像不一樣?我回答:MP,德國人MP是什麼?是不是的Military Police?我:對對對,正確, 說實在的Military這個單字我還想了一下接下來德國人說的就不好聽了,對了!Military這個單字是軍事,而不是司法至於每天載的小日本,如果你問他十之八九會回答:好恐怖
哇!! 看來這篇又可以蓋大樓了!!版上的弟兄 幾乎都很有"霸庫"歐 小弟我是又沒"霸庫"又俗辣的下士 曾經跟我的軍械士師父(中士) 在師部(后里)被騎機車的憲兵追 人生第一次知道 什麼是被"追殺"的感覺 後來幸好平安的躲在三級廠的廢軍卡車廂中 沒被活逮 也見識到 我師傅比我還俗辣的一面(跑比我快)還有一次是下將軍山基訓時 也被憲兵車追 千鈞一髮之際也到達黃土坡 沒被逮到也許是運氣好吧 一次在彰化省道被攔下 憲兵只淡淡對駕駛說 開車不要帶耳機 就放我們走了另一次是回師部被門口的憲兵刁 要我拿出"補給證"(洩漏出來我老了) 我一時呆住 拿不出來 只好老實跟他說 不好意思補給證因快退伍 已被先收回 他才嘆了一口氣說算了連上被開違紀是司空見慣的 只能說小弟幸運 能躲的都躲過了 躲不掉的都遇到好MP 才得以安然退伍
其實我們MP是很無奈的(相信每個軍種都一樣吧),開單也不是我們願意呀!舒舒服服在車上吹冷氣不好嗎!(穿甲種下車警戒很X咧!)機車友軍我們有獎勵嗎!開到不該開的被X不停!互相一下吧!相信不要太誇張,禮貌一點,大家都會好過一點..
tommy1223 wrote:應該不會判軍法,海龍比憲兵有價值多了,憲兵隨便訓練就有一堆,海龍可不見得所以這是真實的對了解嚴了嗎,為何憲兵還可以在街上巡邏,是跟據那一條法律?...(恕刪) 我先說我承認海龍是精英,但太目中無人的下場...確實判軍法送監,由我學長押送去至於為何被判刑海龍是個中士原本是海龍在店家喝了酒鬧事,憲兵隊派一中尉帶一上士跟2名兵去了解由於店家在路邊,很多人在看所以中尉先好意勸說沒想到中尉突然被海龍嵪了2拳...一條暴行犯上在10年前還是很重的罪加上這中尉跟某政要有關係所以海軍想救人也救不到另外不是解嚴了嗎,為何憲兵還可以在街上巡邏這段解不解嚴跟巡邏有何關係??巡邏主要針對在路上各軍事單位又不會去找百姓麻煩要跟據那一條法律?軍法請您去翻翻看
alan8262 wrote:我是義務役有去協助路...(恕刪) 我是59x的,可能年代差太多我們這年代是有危險加給的,我在看守所時每月加3000元加給可是沒有佩槍,只有警棍有時出勤務也是沒有槍,出勤也只是押犯人到新店...以前的忠貞可能凹很大,那麼危險的事也叫義務伇的去做現在是不太可能的啦,我就收過被兵打申訴電話抓進來的士官只是多操了一下兵,就送軍法啦!
天生頹廢 wrote:我先說我承認海龍是精...(恕刪) 軍法有時是個屁吧,在軍隊里上述那些抽單,壓單,泡茶的事情還不是照樣上演有關系,就沒事要不然那些長官去抽單、泡茶,還不是都要判軍法現在的國軍還是很黑的啦...軍法只能用在沒關系的小兵身上...
shifeng6836 wrote:我只是義務役的兩年兵...(恕刪) 哈哈,學長你比較哀啦我們59x開頭的都過很爽啦太危險的事、太累的事是不能做的不然可以打申訴電話而且學長學弟都是僑僑平大的沒什麼你老不老,做的事就少我在單位是有危險加給的喔,上兵時領9000多每天看看犯人洗澡、吃飯、出操、放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