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老婆 wrote:
有時候你不得不相信....(恕刪)
這真是以偏概全+胡說八道混在一起的說法~
你想說的是有時答案不是檯面那樣對嘛?
就是縱始一開始的表面案情,或是記者或是別的揭案人組出來的那樣對嘛?
其實有些是辦假案或是案外案對吧!
你只是要扯這個~沒錯!那無損本來涉案人該負的責任~
只是連帶要挖出其它副案的人!且兩頭都要加重!
這樣對嘛!
混黑道的!那個內心不是不平衡心理出發!用錢和變調生活在填補時間~
請你說明是不是這樣?
窮人?富人?怎不說!扯遠了!也有法放中間的分際窮富在放兩邊一次的!窮富(走味)-法理-窮富(正常)
時間上犯了再丟一邊的!少亂扯一通~
一碼歸一碼事!拿簡單小歪理洗同情心喔!
本來客觀看問題!看到這種說法就火了!

我想"死刑"是不會嚇阻,那些"有心" 想犯罪的人的

只是嚇阻~有心守法的人吧~
因為~ 每個犯罪的人都有僥倖的心態!
被捉到的犯人,我想第一時間在心理不會想的是:正義被伸張! 而是:"林貝"怎麼那樣~衰!! 竟然被抓到~
像以前封建制度下的死刑,那花樣項目可多著。比如: 斬首、凌遲、剝人皮、五馬分屍...等等

但是,有用嗎?
有心犯罪的人,誰哪管妳政府~殺很大! 還是前仆後繼的~沒在怕啦!
然而,死不死刑或是其他法律。基本上對在01上的,各位大大們一點用都沒有,因為我們又沒要犯罪!

但是,我們仍然願意相信~世上有正義!~ (要不然這個話題不會被提出來)
我只想說:死刑,是對被害者家屬的 一種補償!
我也搞不懂,那些所謂"人權團體"的作法?感覺只是一味的替加害者說話,搞什麼人權啦一堆莫名其妙的理由;
那請問:那被害者他的人權呢?以及他的家人心理上的折磨呢?又有誰關心~

沒有人逼那些加害者去犯罪,既然幹了壞事就要承擔!
不要淨說那些冠冕堂皇的話,如果換那些所謂人權團體的家人被傷害了,我就不相信妳們面對那些嘻皮笑臉、一臉無悔意的罪犯,你們還說的出那些所謂的~~ "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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