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雅1268 wrote:好聽我有聽過張惠妹的(恕刪) 其實只是江玲比阿妹早唱而已,這首歌的歷史很久了,而且蠻錯綜複雜的,這首歌的原作者是李泰祥沒錯,但是李泰祥作這首歌的時候應該也不是為了江玲而寫的,剛找到網路上有關的訊息給小雅妹參考。從《不要告別》到《告別》節錄其中一段我不是要來談李泰祥,而是要談他的三首歌,喔!應該說一首歌才對。那就是有關情歌的經典之作「告別」。1979年:《橄欖樹》是李泰祥(曲)和三毛(詞)第一次合作的歌,當時是電影《歡顏》的主題曲,這一舉捧紅了齊豫(唱)和胡慧中(演)兩人。1980年:李泰祥再次與三毛合作,創作了《不要告別》一曲,當年以2000元的版權費,賣給了歌林唱片公司。歌林公司略做修改後,曾經多次給它旗下的歌手唱過,但都未正式發行專輯。1982年:李泰祥回國,對過去歌林眾歌手詮釋的《不要告別》一曲,都不滿意。而其時李泰祥正準備幫唐曉詩製作《黃山》專輯---(滾石發行),就想把《不要告別》這首歌拿回來,交由唐曉詩來重唱,但在專輯正式發行前,已先試出單曲版,並在方笛主持的中廣今夜之歌節目中播放。未料此舉引來歌林公司的不快,並正式發函給滾石公司,警告該公司不得出版這一首歌。李泰祥幾次與歌林公司聯繫協商,希望能取得這首他自己作品的演唱機會,他甚至願意再譜寫新的歌曲,以便向歌林公司換回那首舊作。結果,李泰祥的心願仍被歌林公司拒絕了。李泰祥將此事件公開,進一步希望能尋求法律或輿論上的協助,但當時的著作權法對創作者的創作保障幾乎是微乎其微,他雖然是這首歌(音樂)的原創者,但因版權已賣斷,他沒有詮釋這首歌曲的權利。1983年:歌林公司搶先一步,正式把這首歌交由江玲(那個留著妹妹頭的女歌星)來唱,並推出《不要告別》專輯發行,算是這首歌曲的正式問世。《不要告別》一曲問世以後,因歌曲不錯,曾經多位歌星傳(翻)唱過,包括:洪小喬、劉文正、蕭孋珠、鳳飛飛、黃鶯鶯、江美麗、江明學、葉璦菱…………..以及後來的張惠妹及趙薇。1984年:李泰祥在一切的努力都歸失敗後,他決定向《不要告別》正式告別。火大的他決定另起爐灶,開始試圖從原曲的精神上,重新再創作一首新歌;在滾石公司的協助下,找了當時的詩人夏宇幫忙重新填詞。※夏宇另有多個筆名,如李格弟、童大龍、李廢等等,都是她寫歌的化名,其他化名還有很多,連她自己都記不得了。夏宇只花了一個下午的時間,就把《不要告別》重新填詞完畢。成品交到李泰祥手中,李泰祥一看就傻眼了,因為新作品跟原作的句式完全不一樣,根本無法用原曲調配唱。面對難以割捨的舊愛,於是李泰祥就發揮他大師做曲的功力,在保留了「不要告別」全部的和弦及背景音樂下,重新譜出一首新歌,這就是我們現在熟悉聽到的這首「告別」。(收錄在唐曉詩”告別”專輯中)這兩首歌僅前面兩句歌詞「我醉了,我的愛人」是相同的,另夏予說她很喜歡「在這燈火輝煌的夜裡」這一句,也把它保留,但略做更動改成「在你燈火輝煌的眼裡」,李泰祥並親自上陣,與唐曉詩共同合唱這首歌曲他的創作才華,不但讓他了譜出了新曲,也同時技巧性的保有了舊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