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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遠雄海洋公園”的海豚打傷了


朴子 wrote:
我被”遠雄海洋公園”...(恕刪)
2011-07-28 19:35 #488

感謝大家的支持與鼓勵,...(恕刪)
下午有接到遠雄公關室的電話,感謝妳的關心與第二次電話聯絡,至於要求的賠償金額,是而依照許多版友的希望賠償金額向遠雄提出,如果獲得的賠償將全數捐給花東基督教醫院(在PO這篇文章前,,,...(恕刪)
...(恕刪)


花蓮 基督教門諾會醫院
捐款方式 > 捐款管道

台東 基督教醫院
捐款方式 > 捐款管道
果然被我猜中!

我剛說他不會捐,就心虛去回報刪文!!!


所以,他現在開始再上來說的任何話,都可以忽視,只要知道“他不會捐出來”就對了...
管妹...是誰啊?

絕代蝴蝶 wrote:
這裡說他沒有回報刪文...(恕刪)

真是夠了!怎麼會有臉皮這麼厚的人

也算是一個奇葩
絕代蝴蝶 wrote:
這裡說他沒有回報刪文


這裡又說是他回報的沒有錯!
2011-09-20 06:02 #1345


唉 ....................


您還真無聊,我所說的"我最近只有偶而來看本文,根本就沒有回報刪文過,這或許是別的版友回報或是網管刪除的"~~~整段話是指最近偶而來看本文 加上最近沒有回報刪文,您這個人是看不懂文字內容嗎?整段話是一體的,怎麼老是分段解釋呢?從開文之初,您就一而再,再而三的亂搞,咬文嚼字,挑文字語病,故意分段解釋避重就輕,是很好玩嗎?還是幼稚呢??
上面所說的"最近",是在上回發文(2011-09-18)之前的那幾天,;那幾天較忙,我只有偶而看看網路,回覆幾篇其它的文章,本文就沒有特別查看,有什麼被刪除的文章,我也不知道,要不然,那些被刪除的文章,您可以再放上來瞧瞧呀!我也蠻想看的!或私訊給我,也可以


remo2919 wrote:
果然被我猜中!

我剛說他不會捐,就心虛去回報刪文!!!


所以,他現在開始再上來說的任何話,都可以忽視,只要知道“他不會捐出來”就對了...


這位無理的漫駡者,您的文被刪除了,關我什麼事呢?我都還沒有看到,自己寫什麼東西,自己清楚,一定又是什麼不當字句,才會被網管刪除吧!您可以把被刪的文再放上來呀!我都還沒看到是寫什麼哩!或私訊給我,也可以

以您的觀點,我任憑怎麼捐款,在公佈後,你還是會無理的砲轟的,對吧!

麻煩你,別一而再的無理漫駡,詛咒,請好自為之.....

朴子 wrote:
您還真無聊,我所說的"我最近只有偶而來看本文,根本就沒有回報刪文過,這或許是別的版友回報或是網管刪除的"~~~整段話是指最近偶而來看本文 加上最近沒有回報刪文,您這個人是看不懂文字內容嗎?整段話是一體的,怎麼老是分段解釋呢?從開文之初,您就一而再,再而三的亂搞,咬文嚼字,挑文字語病,故意分段解釋避重就輕,是很好玩嗎?還是幼稚呢??
上面所說的"最近",是在上回發文(2011-09-18)之前的那幾天,;那幾天較忙,我只有偶而看看網路,回覆幾篇其它的文章,本文就沒有特別查看,有什麼被刪除的文章,我也不知道,要不然,那些被刪除的文章,您可以再放上來瞧瞧呀!我也蠻想看的!


你沒說清楚,誰知道你說的「最近」是什麼時候,再來怪人咬文嚼字,挑文字語病,故意分段解釋避重就輕?

三個人可以解釋為「許多版友」,兩人成伍,三人成列,四人成隊,這是你說的吧?是誰在咬文嚼字?

你去翻翻我一開始的討論,我一開始沒有好好跟你談嗎?我還建議你直接提告,精神賠償和公共安全可以兩全其美,一開始就站在幫你處理建議的態度,這叫一開始就在亂搞?

那請問一下,你現在所謂的「一開始」是多久才算「一開始」?

你說過六萬元是意外之財,我還好意提醒你這是你爭取來的,不能叫意外之財,你還認同我的看法,馬上道歉改口,把意外之財改成意外賠償,有沒有這段往事?

既然如此我就收回我之前不再追問「捐多少怎麼捐」的話,反正你說我亂搞嘛!

叫我放上來瞧瞧?你先看看這棟樓有多少你的發言是前後反覆的吧!講到都爛了。

說你發言前後反覆的人不只我一個,是你該檢討你的發言方式,還是我該檢討我的咬文嚼字?

我個人的立場,我認為遠雄不應該賠償你任何一毛錢,因為他們該做的事前宣導都做了。

站在公共安全的立場,我希望藉由檢察官、法官、專家來認定遠雄的事前宣導夠不夠,給日後的遊客一個安全的環境,也還給你一個公道。

你去翻翻我有沒有說過這樣的話!

這棟樓到現在會歪成這樣,你自己要負最大的責任。

一開始你就把這棟樓的網友一分為二,挺你的一邊,不挺你的一邊,因為你根本就不是來跟網友商討如何進行下一步,一開始你就打定要「求償」,沒錯吧?

別忘了你一開始有要遠雄賠你免費住宿券,演變到今天精神賠償金,這些都是你自己跟遠雄橋的,雖然說這些都馬後炮了,如果當初遠雄真的賠你免費住宿券,今天根本不會有後續的這些「許多版友建議的賠償金額」和「怎麼捐捐多少」這些對幹文出來。

大家都是成年人,大家都有小孩,當父母的要立身榜樣,望你好自為之!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一個最完美的求償取暖文,就是把所有反對你的聲音,全部紀錄下來,想一套完美的說詞來對付「被求償對象」,因為這些反對你的聲音,你會在「被求償對象」的嘴巴裡再聽到一次!

不是把這些反對的聲音當做是搗亂!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絕代蝴蝶 wrote:
你沒說清楚,誰知道你說的「最近」是什麼時候,再來怪人咬文嚼字,挑文字語病,故意分段解釋避重就輕?

三個人可以解釋為「許多版友」,兩人成伍,三人成列,四人成隊,這是你說的吧?是誰在咬文嚼字?

你去翻翻我一開始的討論,我一開始沒有好好跟你談嗎?我還建議你直接提告,精神賠償和公共安全可以兩全其美,一開始就站在幫你處理建議的態度,這叫一開始就在亂搞?

那請問一下,你現在所謂的「一開始」是多久才算「一開始」?

你說過六萬元是意外之財,我還好意提醒你這是你爭取來的,不能叫意外之財,你還認同我的看法,馬上道歉改口,把意外之財改成意外賠償,有沒有這段往事?

既然如此我就收回我之前不再追問「捐多少怎麼捐」的話,反正你說我亂搞嘛!

叫我放上來瞧瞧?你先看看這棟樓有多少你的發言是前後反覆的吧!講到都爛了。

說你發言前後反覆的人不只我一個,是你該檢討你的發言方式,還是我該檢討我的咬文嚼字?

我個人的立場,我認為遠雄不應該賠償你任何一毛錢,因為他們該做的事前宣導都做了。

站在公共安全的立場,我希望藉由檢察官、法官、專家來認定遠雄的事前宣導夠不夠,給日後的遊客一個安全的環境,也還給你一個公道。

你去翻翻我有沒有說過這樣的話!

這棟樓到現在會歪成這樣,你自己要負最大的責任。

一開始你就把這棟樓的網友一分為二,挺你的一邊,不挺你的一邊,因為你根本就不是來跟網友商討如何進行下一步,一開始你就打定要「求償」,沒錯吧?

別忘了你一開始有要遠雄賠你免費住宿券,演變到今天精神賠償金,這些都是你自己跟遠雄橋的,雖然說這些都馬後炮了,如果當初遠雄真的賠你免費住宿券,今天根本不會有後續的這些「許多版友建議的賠償金額」和「怎麼捐捐多少」這些對幹文出來。

大家都是成年人,大家都有小孩,當父母的要立身榜樣,望你好自為之!


我用"最近"只是近日的代表名辭,
依照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的"最近"解釋 最近~~距離說話前後不久的日子。
http://140.111.34.46/cgi-bin/jdict/GetContent.cgi?DocNum=37591&GraphicWord=&QueryString=最近

兩人成伍,三人成列,四人成隊~~這是引用的形容辭,也能被您說成咬文嚼字

另外,您說到 "不挺你的一邊,因為你根本就不是來跟網友商討如何進行下一步" ,請問 (不挺你的一邊) 有那一位是客氣的回應呢?每一位都是嘲諷,詛咒的,光是向你們解釋,諸位就聽不進去了,還會替我想辦法嗎?
光是我的受傷原因,過程...等,一開始的第一篇文就講得很清楚,為何後又在諸位的回文中,說到是作假/另有隱情,皮球不可能傷人,怎麼不去向眼鏡商求償?海豚鬱卒,我的文章開頭文是怎麼惡劣....等,之類的文章,您要不要再回頭再看看呢?還是您依舊認為這是合理的呢?這些人是不具挑釁,故意誤導的呢?
何況,一開始我對 (不挺你的一邊) 都是客氣的回應,然而結果呢?這些人是怎麼回應的呢?



而求償過程都是我與海雄海洋公園溝通的,至於內容與求償金額都是與律師商討過的,如果有不當或違法,律師會同意這個做法嗎?求償有錯嗎?我要求自己的權益,不對嗎?難道您的認知不同,就可以左右法律呢?

我知道一開始您有向我提出意見,而"亂搞"也不是指您,或許有誤引用之處,向您道歉!

另外,感謝以前向我提出建言,與關懷的網友,我會銘記在心的




絕代蝴蝶 wrote:
你沒說清楚,誰知道你...(恕刪)



感覺某人就是一直在玩文字遊戲.....有就有~沒有就沒有~ 光明磊落
那有什麼最近.....

到處教人家誠信.... 是最近才有誠信嗎?時間再遠一點就沒有誠信了?




在某人的眼裡,那個六福村跌落河道的小朋友~就是活該,因為那些小朋友無視警告標誌。

但在某些場合裡,因為自己的沒去聽解說人員的解說注意事項,再加上疏忽而讓自己受傷,
就一定要求償,而且是許多網友的意見,並不是自己的意見,連求償的金額也是許多網友
幫他精算出來的

兩相比較........嘖嘖嘖嘖.......

律師不是有付錢聘請的嘛?

朴子 wrote:
您還真無聊,我所說的...(恕刪)

你說啊,我罵你什麼?講出來大家公評,看我說的是罵人,還是事實!

你何不先po一篇“字典”上來?玩文字遊戲玩到說文解字的地步?

“兩人成伍,三人成列,四人成隊~~這是引用的形容辭,也能被您說成咬文嚼字”
這不叫咬文嚼字?
光這一句,全台灣就可以知道你是什麼樣的人!雙重標準還義正嚴詞???要不要臉啊,當大家都是白痴???



沒關係,全世界就只有你自己不知道自己正在丟臉,別人也沒必要幫你擔心你怎麼丟臉,只需要繼續看你丟臉,看你捐出任何一塊錢......
管妹...是誰啊?

朴子 wrote:
我用"最近"只是近日的代表名辭,
依照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的"最近"解釋 最近~~距離說話前後不久的日子。
http://140.111.34.46/cgi-bin/jdict/GetContent.cgi?DocNum=37591&GraphicWord=&QueryString=最近

兩人成伍,三人成列,四人成隊~~這是引用的形容辭,也能被您說成咬文嚼字

另外,您說到 "不挺你的一邊,因為你根本就不是來跟網友商討如何進行下一步" ,請問 (不挺你的一邊) 有那一位是客氣的回應呢?每一位都是嘲諷,詛咒的,光是向你們解釋,諸位就聽不進去了,還會替我想辦法嗎?
光是我的受傷原因,過程...等,一開始的第一篇文就講得很清楚,為何後又在諸位的回文中,說到是作假/另有隱情,皮球不可能傷人,怎麼不去向眼鏡商求償?海豚鬱卒,我的文章開頭文是怎麼惡劣....等,之類的文章,您要不要再回頭再看看呢?還是您依舊認為這是合理的呢?這些人是不具挑釁,故意誤導的呢?
何況,一開始我對 (不挺你的一邊) 都是客氣的回應,然而結果呢?這些人是怎麼回應的呢?



而求償過程都是我與海雄海洋公園溝通的,至於內容與求償金額都是與律師商討過的,如果有不當或違法,律師會同意這個做法嗎?求償有錯嗎?我要求自己的權益,不對嗎?難道您的認知不同,就可以左右法律呢?

我知道一開始您有向我提出意見,而"亂搞"也不是指您,或許有誤引用之處,向您道歉!

另外,感謝以前向我提出建言,與關懷的網友,我會銘記在心的


小弟''最近''覺得您硬凹的情形越來越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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