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小康 wrote:
難道女友要你交代情史,
你未將只是聊過天之女孩說明,
就是說謊喔,
你的標準真是匪夷所思。
這又是兩碼子的事喔!!
感情的事太難說了!!!

胃達樂 wrote:台中小康 wrote:
樓主,
不要在意來亂的意見,
專心求償及刑事告訴才是真正解決問題之方式。
反斗城之處理方式,
我是不會再去消費。
消費者自身如都不重視及維護自身權益,
廠商哪會在意呢?
呵~怎你在維大力螞蟻那棟樓不是這樣說耶!
你不是說消費者不能無限上剛嗎?怎來到這,
你的說法改成:消費者自身如都不重視及維護自身權益,廠商哪會在意呢?
你的說法也是反反覆覆的喔!...(恕刪) )
Surhoff wrote:
反斗城真的會愛死像你...(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