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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小朋友到玩具反斗城,請自求多福


台中小康 wrote:
難道女友要你交代情史,
你未將只是聊過天之女孩說明,
就是說謊喔,
你的標準真是匪夷所思。


這又是兩碼子的事喔!!
感情的事太難說了!!!

請不要把我對你的容忍,當成你不要臉的資本。
vandw wrote:
哇開堂審起案件來了您...(恕刪)



那請以同樣標準批判廠商責任!
不小心翻到

台中小康 wrote:
我說部分台灣消費者是貪婪及理盲的,
從維大力及DELL、APPLE案即可知,
APPLE案還有人公開借學生證來騙取該貨物,
你對台灣消費者理性有信心嗎?...(恕刪)
胃達樂 wrote:
台中小康 wrote:
樓主,
不要在意來亂的意見,
專心求償及刑事告訴才是真正解決問題之方式。

反斗城之處理方式,
我是不會再去消費。

消費者自身如都不重視及維護自身權益,
廠商哪會在意呢?



呵~怎你在維大力螞蟻那棟樓不是這樣說耶!

你不是說消費者不能無限上剛嗎?怎來到這,
你的說法改成:消費者自身如都不重視及維護自身權益,廠商哪會在意呢?

你的說法也是反反覆覆的喔!...(恕刪) )


方便給個連結讓大家參考看看嗎?
Mobile01系統服務員:不行耶,來 vandw 一起跟服務員複習一下~
台中小康 wrote:
樓主,不要在意來亂的...(恕刪)


台中小康 wrote:
你急什麼?

又不會分你,

還是你要假裝社福團體讓樓主捐錢啊?


原來你比較急~~是樓主會分你嗎?

又一個反覆反覆的人
その価格ではお受けできません、割引率を上げてください。
axk620 wrote:
既然您也認知家中的環...(恕刪)


那我的觀點是,

你也一直忽略廠商之疏失啊。


vandw wrote:
方便給個連結讓大家參考看看嗎?


喔喔~~這會找到頭很痛!!!
請不要把我對你的容忍,當成你不要臉的資本。
台中小康 wrote:
那請以同樣標準批判廠...(恕刪)



這方面我專業不足
說出來 可能會讓您這位法律專家見笑耶

我只會說 反斗城的確有疏失

在您情義相挺樓主的同時

請不要忘記

"比例原則"

這應該是今天在此參與鬼打牆這項任務的人都該有體會的

Mobile01系統服務員:不行耶,來 vandw 一起跟服務員複習一下~
Surhoff wrote:
反斗城真的會愛死像你...(恕刪)


我認為您的邏輯有問題耶!

消費者在反斗城 本來就是我們這些大人 小孩有消費的能力嗎?

不然您可以不要去反斗城消費啊?

這麼多樓下來 我只看到您對反斗城的不滿

是啊 它是環境不OK沒錯

但是樓主您就完全都沒有責任?

我不想討論跟賠償金有關的部份

只想針對這點討論

一眛的認為所有的責任都是反斗城應該要負責

到底有沒有想過 最痛的是您女兒 因為自己父母的疏忽

認為 "應該一定是"安全的環境 造成自己受傷

做父母的完全沒有責任的??

千錯萬錯就是賣場的錯

我說過了 那是開放式的陳列商品的地方

本來就該看顧好自己的小孩 不論她要做什麼

如樓上所說

如果今天因為她爆走 造成其他人受傷

責任在誰? 也是賣場??

因為空間不夠寬廣??

這什麼邏輯啊??

反斗城會很喜歡我們這樣的客戶!?
鬼打牆了現在!!!

大家冷靜一下!!!


我的頭有點痛痛的說!!!
請不要把我對你的容忍,當成你不要臉的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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