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小康 wrote:
樓主,不要在意來亂的...(恕刪)
您發的這篇文章
標題下的真是棒阿

諫言之人下台,犯錯之人勝利,顛倒黑白
台中小康 wrote:
樓主,不要在意來亂的...(恕刪)
vandw wrote:
若一台剛熄火的機車停在合法的停車區內
...(恕刪)
Surhoff wrote:
你是不是因為上次吃壞肚子還沒好啊?
協調會上我可不像反斗城那麼死硬卡著3000不動
那麼調解委員可能在第一次就直接宣告不成立了
我不要錢, 只要賣場安全改善, 沒有錯啊
告到底, 爭取賠償金, 又有什麼問題嗎? 我拿到的要捐出去, 我有拿到錢嗎?
那裡反覆, 真的不瞭
倒是您, 把您吃到正常的食物部份, 歸還店家沒?...(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