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是到消費者家裡擺出高姿態
今天人家是消費者
消費者本來就有權利買到完整無瑕疵的產品
只是台灣人的忍耐度超高而已
講白一點,消費者是你的衣食父母.....也可稱之為客戶
況且樓主的態度沒有很兇,也沒有要廠商賠償什麼??
反到是廠商代表先發火,這不會讓其他消費者起疑嗎??
後續還演變成告消費者.......

這要是在日本,光輿論就轟死廠商了吧
前年有汽車業代上來留言嗆一位試車不愉快的版友
其中一篇回覆提到
1.客戶永遠是對的
如果沒有人願意喝,試問廠商做出一堆飲料要幹嘛
做生物實驗嗎??
樓主並沒有故意找麻煩要賠償金,單純只要個道歉
一開始做好停損,今天煙消雲散
何必搞得自己裡外不是人,飲料下架
若真的自認品質ok.....直接找通路商理論就好嚕
何需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