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ytt0629 wrote:她是我很好的朋友的研究所好友走的原因是車禍..為什摸車禍呢就是該死的一台逆向停車停在路邊時忽然開車門閃避不及..頭部著地送進醫院後開了三次刀就沒再醒來過了...(恕刪) 即使是規規矩矩騎機車, 最好還是買好一點的全罩式安全帽, 因為別人不一定會守規矩.如果是逆向停車, 那麼開車門的人就是面對著機車騎士. 汽車副駕駛席/駕駛席, 面對機車騎士還能開門把人撞死, 這事故應該是蓄意而非意外! 這點就是檢方起訴時應該仔細斟酌的地方. 就和砂石車壓到人的問題一樣, 蓄意或是意外, 初犯或是累犯 .... 這都值得研究斟酌.
北斗神權 wrote:大家可以去那個立x保...(恕刪) 嗯...雖然您被停權了...我還是要跟你說!!連這種發文你也要來泡一下茶....還要把陳年舊事來出來講...!!您真是道德感強大的正義人.....是我們01最MAN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