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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犯飆車, 強姦的罪的人應該公佈他們家屬照片跟姓名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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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公布犯人
所有同學
所有同學家屬
所有朋友
所有朋友的家屬
最常去的機車行的老闆

每天買早餐的早餐店老闆
的姓名照片
alfks wrote:
想想未成年的飆車族,...(恕刪)

想想未成年的飆車族,車從哪裡來的?

細漢偷摘瓠,大漢偷牽牛,
會寵孩子的父母沒少過,
孩子大多數的行為是由小到大、
日積月累教出來的...

要怎麼收穫.要先怎麼栽....................
或許父母曾經努力過.但是到最後一定是很無力
weipower wrote:
家人也不管
自以為有人權

這些家長可以說 父母管不好交給警察管

比較日本韓國
他們比較知道羞恥 一個小孩犯罪父母都會覺得對不起整個社會
台灣這方面還要多加強...

不公布大概是堤防L會殺了他們吧...
大家的言論都好激進喔
但...........
你確定法官都一定會判的正確嗎?
判對是無所謂啦!!!
判錯呢?
殺錯人?醃錯人?
要是你們贊成的法過了
那我寧可不出門在家當宅男
力一些無法補救的法好恐怖喔
h86656519 wrote:
大家的言論都好激進喔...(恕刪)


雖然不無可能,

但以台灣目前情形來看,

與其聽人權團體再那不食人間煙火,

我只能選擇信任法官.
現在台灣的法律和已沒死刑一樣(因為一年被槍決的沒什人),爛人都不會怕了…我還是喜歡嚴刑峻法
DAVID_HUANG0612 wrote:
今天看到蘋果日報又有...(恕刪)


公布姓名照片,最好連法律都要改一下,強姦死刑,國外法律對於強姦犯都是重罪,台灣判太輕了
不只鞭刑 還要永久不能取的汽機車駕照
也不得購買相關汽機車用品!!
而且還要當場拆他們的車!!
我也贊成公佈嫌犯姓名照片

不讚成功不家屬姓名照片

假設今天這個人是家暴的施暴者,或是家裡的老大的話,家屬要如何制止跟管教呢?
說部一定家屬本身也是受害者之一呀!

又很多這類犯罪平時一點也看不出異樣,不是也有老師或是警察公務人員犯案的嗎?難道他們家屬沒教好嘛?
家屬如果知情然後蓄意掩護,應該要當共犯來看,如果是不知情的情形下為何要一同受罪呢?

向前幾天看漫畫砍人的嫌犯,他的家屬有多無辜呢?他的哥哥,他年邁的父母又何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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