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服務業本來就是要做長久的客戶
為了一件衣服流失一個客戶真的得不償失
況且一件衣服成本那麼低
平常讓客人感覺到滿分的服務
下次客人多買幾件,利潤都是那件衣服成本的好幾倍吧
不過自從消保法推動網路通路上購買可以七日內退費或換貨
還有許許多多的通路,像是屈X氏等等也都主張可以換貨
以致於現在很多消費者好像誤以為不管買什麼想退就可以退
每天水果日報的投訴專欄都變成消費者專欄了
然後都是消基會說了算
我之前當門市工讀生的時候
就有遇過一位太太買了一袋十顆的肉粽回家
過幾天後他拿了七顆回來說他買錯了口味
還搬出消保法說法律規定七日內可以退換貨
當時真的覺得除了扯還是扯
袋子上就寫了那麼大的南部跟北部還分不清楚
(而且當天他還有問我要怎麼分)
回到家還要吃三顆才發現
我還被一個不適用於實體通路的法律唬住

不過我也受過SXGX的鳥氣
過年前幫老闆買了一個一千多塊的糖果盒
他也只有用泡綿紙包一包裝紙袋給我
拿回去後老闆不喜歡
隔天我拿回去退就被擺臉色
還說裡面濕濕的我有拿去洗過
我就說我只有打開來給老闆看過而已
結果另一個就幫腔說【阿你沒有確定要就不要給人家洗阿】
當時真的有點想叫樓管的衝動

如果樓主只是要退費或是換貨應該還算合理
雖然大多數人還是會有剪了標概不負責的觀念
所以那位很少買衣服不知道剪標就喪失退換貨權力的大大
我只能說...多補充常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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