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ison9527 wrote:因為被抓到要罰5K ...(恕刪) 其實香港於近煙處吸菸只罰港幣700元 之前有擬定要改為罰港幣1500元 不知通過了沒有?HKD5000應該是最高罰則 而台灣目前則是罰2000到一萬一般真的很白木被罰應該也是最低消費2000元
其實我覺得這次的法令修改本身問題不算太大(執行有困難,取消現有的機場吸煙室等等...),最大的問題是經過反煙團體的操作,媒體的渲染,已經背離了法令「保護不吸煙者受到二手煙污染」的本意,而似乎漸漸轉變成對於「吸煙」這件事的道德責難。吸煙者不見得會讓其他人吸到二手煙,而這也正是這個法令只要保護的。詳閱一下法條,它並沒有明顯表示要「造成吸煙者不便來引導戒菸」,要那樣想是反煙團體自己的事,它只是要保障不吸煙者不要受到二手煙的污染。其實不吸煙者不必這麼仇視吸煙者,不是所有吸煙的人都會用二手煙薰你,不用一竿子打翻一條船。真的有人薰到你,就照法令走就好了,但是不要覺得有吸煙的人就怎樣怎樣爛。歐巴馬也抽煙。除了不丹有guts全國禁煙外,沒有一個國家能夠全面禁煙,因此反煙團體放話要把台灣變成無煙島是不切實際的,因為煙品利潤高,稅收高,又能有名目加稅加捐。當年的十大建設的經費裡,菸酒公賣局應該貢獻也不小。(以下越說越離譜喔!)再說,研究顯示吸煙者比不吸煙者短壽4~8年,折衷用短壽六年來講好了,煙民們年輕力壯時因為抽煙而增加生產力(提神醒腦工作效率靈感等等可能還有明天的氣力等等),可能創造較多的稅收。老年退休無生產力時,發現罹患了可能很快就掛的病,早六年辭世。有幾百萬無生產力老人早六年辭世,國家就省下幾百萬人份六年的老人年金跟社會福利支出,因此不吸煙者年老後可能享有更多的社會資源。國家也提早六年抽到煙民們的遺產稅,而煙民的兒孫輩提早接收遺產,可能可以因此提高投資或增加消費,刺激經濟,另外也省掉六年的奉養勞力(或聘請老年照護的支出),可以提高生產力。而當然,這些煙民從年輕開始抽煙起到死亡,都一直每包每包地繳健康捐,假設一天兩包,一包捐二十元,保守估計由二十歲初染煙癮算到六十五歲因抽煙短壽辭世,45年每天40元(以後會更高)繳入國庫,用複利計算.....(我承認我不會算啦!不過看起來好像不少是吧?)。另外還要加上45年間因為不慎觸法在不該抽煙的地方抽煙所繳交的罰金(不計其數,比交通紅單要多),也都給國家去作經濟建設之用了........(這樣算是燃燒自己照亮別人嗎?)(更別說幾百萬人少活六年節了多少能減了多少碳了)(君不見此次修法還特地列出了「但老人福利機構於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之室內吸菸室,或其室外場所,不在此限。」嗎?這個用意何在?)隨便亂寫,大家不要火氣大喔!
天堂的小孩 wrote:現在是全部跑去外面露天的人行道上。這樣,對不吸煙的人,會比較好嗎!?(恕刪) 可以去屋頂抽煙嗎?每次走在人行道都不小心吸到一整排的二手煙那些人都是在大樓上班躲在騎樓抽的吸個正著真的很難過拜託,吸到二手煙真的真的很難受請站在明顯一點的地方不要躲在柱子後面讓我們可以遠遠看到就避開
s8728860 wrote:只是目前台灣抽煙的人,大部份都不太尊重其它人...(恕刪) 是啊 .因為不抽菸的多數我們 , 已經忍受這些幾十年啦 ! 不是幾十天哦..早已退無可退 , 忍無可忍啦 .他們以前如果能多尊重我們一些 , 也不至於這樣 !
GG88 wrote:是啊 .因為不抽菸的...(恕刪) 之前抽煙的人會有種觀念,就是「我到戶外抽就沒事」的想法,但實際並不會去考慮周遭的人舉幾個例子好了安全門打開就抽,風一吹...二手的還是飄了進來,新光華就這樣。出了便利商店立刻點煙,旁邊有沒有小孩、孕婦? 並不會特別注意騎車、開車點煙抽很開心,風一吹... 二手的還是別人在吸....當然我不是正義魔人啦,通常我就會識相的離開....只是訂個明確規範,大家都習慣後也有個好依劇就是了
s8728860 wrote:之前抽煙的人會有種觀...(恕刪) 哈我也很好奇在場抽菸者有誰願意在自己懷孕的老婆,或是剛出生的BABY旁邊抽菸的!?大多都會躲遠遠的去抽可是有路過碰到其他孕婦或是小孩...就不會刻意閃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