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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還有法律嗎?

tangochen wrote:
所以,環保局說OK,也不見得真的OK。還有很多參考指標可以一併考慮吧。...(恕刪)

恩....這樣的邏輯, 好像有點問題....

從道德面來看, 當然有很多高標可以拿來參考; 但是商人做生意, 能依賴的只有政府制定的標準, 如果連遵守政府標準都還無法保障經營權利, 試問還有人敢去做生意? 隨便來個民粹式抗爭, 企業就只能倒閉了.

政府標準原本就是取「大多數人可以接受的程度」, 如果大家覺得無法接受, 應該是推動修法, 而非訴諸民粹.

法律規定犯 xx 罪要關 10 年, 但社會上有人認為犯者罪應處死, 此時法官就應該將此人處死嗎?
如果四十年前的法律已經不合時宜了, 首要工作應該是修法來符合現況, 但在修法之前, 執法者只能遵循舊法.

法治社會原本就應如此. 想活在更高道德社會的人, 應該自行努力推動修法, 將法律底線往道德高標推進.

回到樓主的案例:

1. 打人者原本就不對, 更何況樓主已通過環保局檢測, 此人行為形同流氓, 實不可取.
2. 排煙處理能力, 本與設備種類/使用方法/保養方式都有關聯, 但最終排出的檢測, 就已經統合了前面各種工作的結果. 不管設備用得是多爛, 方法多麼不對, 檢測可以過, 就是過關, 沒有理由再去質疑前端的各個環節.

再舉一個例子: 如果您的汽/機車, 每年都通過環保局/監理所的廢氣檢測認証, 結果路上突然跑來個人, 說你「廢氣太臭」就揮拳打爛您的車子, 請問各位還會去質疑受害車主的車子, 裡面哪個零件用得不對嗎?
~~ 新願資本-臺醫壹號創投基金-普通合夥人 ~~
raytracy wrote:商人做生意, 能依賴的只有政府制定的標準, 如果連遵守政府標準都還無法保障經營權利, 試問還有人敢去做生意?隨便來個民粹式抗爭, 企業就只能倒閉了.
如果政府沒有「怠惰」的問題,那麼,您說的話是成立的。

以樓主的個案來看,地方環保局認為有改善,
但是周圍鄰居[「若」覺得油煙依然造成生活極大困擾,難道只能等死,或推動修法工程?
否則就被說成「搞民粹」?

首先,
如果樓主真的覺得自己的處理方式在法律上站得住腳,
又為何不能公布加盟商名稱?
接受檢驗一下,不難吧。

其次,如果懷疑縣市環保局的公務員有「放水、怠惰」嫌疑,
直接找上級的「環保署」進行申訴,也不過是保障自身權益,
不算搞民粹吧。

最後,「政府標準原本就是取大多數人可以接受的程度」,
我們進行這麼多討論,希望有助於弄清「多數人可以接受的程度」是什麼啦^^
fo888 wrote:
>cori_yang 大大不是不發言了嗎?
>做人要守信嘛
>說不發言就不發言
>這才是男子漢啊
>放心啦
>tangochen大大應該會繼續背負發言的使命
>繼續發言下去的
>真懷疑你們兩個大大是不是陳先生本人還是他派來的
>言語之間還真是激動啊
>呵呵...


板上總是有人未閱讀整串討論文,拿著扭曲他人看法的文就開砲!
對於這種別人已不討論的文出來"鞭",不需要給于"信"

我與tangochen最好是認識,也最好都是陳先生派來

一個濫放油煙挨打的傢伙來板上抱怨台灣沒有法律就需要大家支持他??
受害者已報案處理,不是進入法律程序,難道這不是法律?
排放煙的人就應該受法律的保護?
從開板大透露的設備以及前文所列應有設備,開版大的設備能通?

請fo888張大你的眼睛看!
cori_yang不支持因任何理由及裝酒瘋去鬧事打人的混蛋!
cori_yang不支持那些環保烏賊!
tangochen wrote:
你的作法根本濾不了油,有沒有一成的效果都值得懷疑,(周圍的環境、牆壁早晚都會被油漬污染)
也除不了味,(油炸氣味時時飄散,在上風處也會被燻,除非風向永遠不變)。
...(恕刪)
樓主的方法確實是想要省錢的土法煉鋼, 但是也還沒到這麼不堪(一成?), 真要比較, 還是得提出科學上的數據....

事實上, 水濾式的「油煙」處理效率比靜電式要低很多 (60% vs 98%), 但水濾式的「去味」能力卻比靜電式略好一些 (85% vs 80%), 所以若純粹指「味道」的話, 效果應該還可以達標, 但可能還是看得見「煙」.

現在的問題是: 樓主的方式是自己 DIY 組合, 可能沒有經過詳細的計算. 水濾式的馬達出風量必須比靜電式大很多, 樓主如果沒有匹配 2HP 以上的馬力, 其力道可能不夠將排氣強壓入水中, 而造成溢散出來. 或是油煙產生速度太快, 來不及將油煙吸入風管內, 而從風罩旁邊就溢散出去.

其實一般炸雞店, 投資個 4~5 萬元的排煙處理設備, 已經足夠將所有氣味去除. 找一台出風量 2HP 以上的風機, 加上容量超過 2,000 CFM 的靜電機 (容量不夠可以串連使用), 最多後面加一台去味機(紫外線或活性碳, 效率可達 90%), 出來的空氣, 根本聞不出油煙味, 只會有熱氣而已....

不過, 馬力加大之後, 再來可能出現噪音問題; 若有人抗議, 可以花個兩萬元, 裝個靜音器解決.

還有, 別被廠商亂呼巄, 最近在詢靜電機的價格, 竟有廠商報價 20 幾萬!! 結果同樣規格我不到 2 萬就買到了....

以現在的技術, 真的可以處理到一般人「沒有感覺」的程度, 但若對方是「存心挑剔」, 那花再多錢也沒用....
~~ 新願資本-臺醫壹號創投基金-普通合夥人 ~~
tangochen wrote:
如果政府沒有「怠惰」的問題,那麼,您說的話是成立的。

以樓主的個案來看,地方環保局認為有改善,
但是周圍鄰居[「若」覺得油煙依然造成生活極大困擾,難道只能等死,或推動修法工程?
否則就被說成「搞民粹」?...(恕刪)

1. 法條規定跟「政府」怠惰無關, 倒是跟「民意代表」怠惰比較有關. 環保局到場依法量測, 也沒有怠惰問題.

2. 「周圍鄰居」的定義? 依樓主案例, 周圍鄰居 100 人+環保局都接受, 就只有 1 人不接受, 怎辦?

3. 若不能「依法行事」, 訂法有何用? 我們又如何成為「法治社會」? 一切不都回到「人治」? 那, 誰說了才算數?
~~ 新願資本-臺醫壹號創投基金-普通合夥人 ~~
pllug wrote:
我有提告並有證據但是...(恕刪)


大家質疑半天也沒意思,要不然請開版pllug大提供一下照片,以及您店裡面的排油設備的照片給各位來評鑑一下,順便也給我們看看環保局檢驗合格的單子。想要訴諸網路上的輿論總需要提供些真實的證據給大家看看吧。因為在小惡魔,你是單方面可以提供證詞的方面,相對來講對於陳xx很不公平(雖然他聽起來很壞)。你要這邊講他怎樣怎樣,我們也只能聽聽姑且信了。

就拿打人事件來講,各位也可以這樣想想,會不會是店裡小妹講了什麼不好聽的話,才引發的?(當然真的打人的話就是不對)比如說他自認很有道理的來罵你:「你家雞排味道很重,我跟你講過很多次,不要炸雞排可不可以,你都不聽!你要我怎樣?」你可能就是不理他,或是拿出環保局的單子說:「你說不賣就不賣喔,你看看,我有環保局的單子!」然後就吵起來了...

說真的,油炸的東西真的很引人反感,特別是住宅區。不管你怎麼濾,就是一定會人聞到油味,自己家裡做菜就算了,別人家的油味聞到就是渾身不舒服。有沒有考慮換個地方呢?或是改變經營方式呢?

台灣大多數的鄰居選擇沈默,忍耐,對於社區的噪音,廢氣,有害物質,路霸只有少數人願意挺身而出,往往造成生活品質的低落。換過來想想,有誰希望家裡隔壁開了一家就算是合法的炸雞排店?你原本好好的空氣,現在三不五時要聽到抽油煙機的聲音,要聞到不想聞到的雞排味(請問如果有吃素的怎麼辦?)。這在國外是不可能的事,因為住宅區跟商業區就是要分開的。何況,經營餐廳是能否有「炸」「煎」等等會散發出不好氣味的店都還是要經過當地居民同意的!

smallhan83 wrote:
大家質疑半天也沒意思...(恕刪)


假如說樓主之攤販為合法,即其為合法登記,當然受法律之保障,
當然攤販合法之機率不高,
但是每人對味道之感受不同,
連麵包店都有人不喜歡,
所以樓主之排煙設備應不可能完全無味道,
所以鄰居因而不滿可想而知,
當其反應因環保機關無法可罰,
故其自立救濟,
但打人絕對不對,且違法,
建議鄰居向主關機關縣市政府檢舉其是否違法營業,麗如違反商業登記法或建築法,
由主管機關來裁罰,
如其為合法建議多加協商解決,
或申請調解,如調解不成,
建議聯合附近也不滿之住戶一同抗議.
但請勿做違法之行為.
以上建議僅供參考.
cori_yang wrote:
一個濫放油煙挨打的傢伙來板上抱怨台灣沒有法律就需要大家支持他??...(恕刪)

大大好清楚版主在濫放油煙喔!!
是想當然耳還是別有居心呢?
板主出來取暖一下又何必一直潑他冷水?
當然大大口口聲聲說陳先生打人不對,
卻一直強調版主被打活該?
好奇怪的論調喔?
我是看不下去才出來講個兩句,
沒想到大大也對我很有意見喔!!
樓主是個生意人,應該懂得以和為貴的道理;
樓主已經成家也搬家到自己很喜歡的地區想要落地長居了,
應該更懂得千金買屋、萬金買鄰的道理;

樓主是個老闆,除了賺錢,是否想過提供給員工基本的安全的工作環境?
樓主是個戶長,除了養家,是否想過提供給妻小基本的安全的生活環境?
是要繼續與人結怨,告死他否則不罷休?
還是,徹底的把問題找出來,解決它?

樓主寧願把錢花費在裝置監錄設備,卻不願意回頭診視排煙系統是否需要改善?
到底,樓主和人如何產生的糾紛? 癥結在哪裡? 只有樓主最清楚,
如果樓主不清楚,那就要去弄清楚啊~ 警察是沒有這項服務的。

在網路上取暖和裝置監錄設備,都是沒有正面助益的,
與其錄來錄去,告來告去,吵來吵去,一輩子不得安寧的,
不如帶著妻小....搬家吧 -- 不過,這不是重點,
如果心底還是只有自己的問題,
那麼,不論搬去哪哩,擺不擺攤,有沒有油煙,有沒有法律....
與人糾紛,將是無可避免的。

抱歉,話說的這麼白。

fo888 wrote:
大大好清楚版主在濫放油煙喔!!
是想當然耳還是別有居心呢?
板主出來取暖一下又何必一直潑他冷水?
當然大大口口聲聲說陳先生打人不對,
卻一直強調版主被打活該?
好奇怪的論調喔?
我是看不下去才出來講個兩句,
沒想到大大也對我很有意見喔!!


取暖? 自己沒做好該做的事,提醒開板大而已
反而是那些不分是非,不幫開板大改正的人才是有問題吧?

還是請您看清楚前面我所發的文
誠心建議開板大檢視自己設備,但他卻執迷不悟,不知檢討,不認為自己有任何錯
後文才說他不檢討自己被打活該
一個不懂得檢討自己而抱怨他人滋事騷擾想做好生意,難!

小弟我對你沒有意見,而是就事論事,想救一個做生意的人
可以對別人有意見,別人就不能發表任何意見??
扭曲他人文意可以,卻不准別人提出抗議??


樓上這位anneghez大大也是苦口婆心來勸開板大
話說的白,但卻也要聽得進這些做生意的基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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