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薔薇聖斗 wrote:
更何況,根據統計發生意外的大多是在右邊站立的那邊,
反而不是左邊行走的那邊。
看到這個統計數據,你有想過為什麼嗎?
路邊行人或腳踏車騎士被汽車擦撞,誰受傷較重?
受傷重的人的錯?
要讓路可以,電扶梯一開始就要設計寬一點...
sekijacky wrote:
我再浮出來說一次好了...(恕刪)
基本上''電扶梯''這個東西的搭乘方法,就是''站穩腳步''(在黃線內)並抓緊扶手,
所以不允許在電扶梯上''移動''、其中一隻手或雙手,必須抓著扶手。
違反以上搭乘規則,就是錯誤使用。
...(恕刪)
sekijacky wrote:
...(恕刪)
但從現在開始不要再去欺負站左邊的人,要請他讓出路權,就要好聲好氣的說,
他不讓、你也要甘願受,不然白目的就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