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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死刑?(順便補充鞭刑大意)

班尼頓先生 wrote:
先不管要不要廢除死刑...(恕刪)


因為法務部長不簽字....而且新任的 今天的新聞稿 感覺他個人想廢除
但是會謹慎做配套.. 想看看配套是什麼? 這個才是關鍵字
目前支持廢除的 就是配套性沒有討論出..死刑才會一直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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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像是少數贊成廢除死刑的人之一..
我覺得..以目前台灣的司法制度~
誤判的機會有多高??
如果被誤判的..是你的同學、朋友、親戚甚至是家人~
嚴重一點~是自己!!
那你想要贊成死刑嗎??

要有嚇阻力~直播、亂世用重典等等..我都覺得可以!!
可惜就是卡在一個"人權"
另外還有我最先說的"誤判"

來講個鞭刑好了..
如果鞭刑在台灣實施了..
會不會有一天..
你不小心開車或騎車擦撞到一個警員或是高官的親朋好友..
或者是~~根本就是他的錯!!
但是因為他的身分..
結果要被鞭的是自己

我覺得~一切的原因..都還是在教育!!
jaypumpkin3 wrote:
我好像是少數贊成廢除...(恕刪)



你的疑惑我前面106樓有了結論 哈~

是啊 可惜廢死聯盟感覺方向用錯了...要檢討教育問題跟司法問題
不是一直咆嘯說用死刑的國家不文明 ...
殺人熊 wrote:
我覺得應該廢除死刑耶...(恕刪)


+1 亂世用重典 個人覺的是有其必要性滴
如新加坡 很多犯人 情願多被關幾年 也不願意挨鞭子
本來我也是百思不得其解?不就是打屁屁而已嗎.當時還覺滴罰太輕了吧!
後來看到行形後的照片........無言 難怪情願被關也....
期間~多名人權團體多次向新國抗議此不人道刑罰
但是新加坡依舊沒有廢除.但是新加坡的治安 卻不得不對新加坡這國家豎起大拇指吧
.
鞭刑的恐怖之處是... 如果打不完(打到一半暈過去, 醫生說不適合再執行), 要等到你屁屁好了, 再打!
林不董 wrote:
可以饒你不死.......(死刑廢了喔)
接下來.....最好通過一個........"痛不欲生"刑

讓那些加諸被害者所承受的"痛"相對的讓那些作奸犯科的人品嚐品嚐....
目的達到了;死不死(刑)就無所謂啦...(恕刪)


+1
不過順序要更改一下
先立一個"痛不欲生"刑之後,才能廢除死刑
不然死刑廢了後面沒動作了,不就很
cuh wrote:
殺人犯剝奪別人性命是殺人犯 那剝奪殺人犯性命的是公義嗎?


剝奪殺人犯的自由是一種懲罰
剝奪殺人犯的生命也是一種懲罰阿
看犯多重就罰多重
法律都寫在那裏了,童叟無欺

如果司法剝奪犯罪者的生命有罪過
那司法剝奪犯罪者的自由也是有罪過囉?
那我們豈不是不需要司法了
實在很不了解為何要廢除死刑,
大家是否都還記得之前一位假釋出獄的假釋犯,
因為自己爽就用"拳頭"活活打死一名路過的大學教授?
拳頭耶.....
徒手就這樣打死人??

我個人強烈主張廢除的不該是死刑,而是無期徒刑,
關個幾年然後只要有錢湊一湊,在監獄裡裝乖,請個律師上訴,就可以出獄了....
這算甚麼?
法律保障的是規矩守法的人,
但是鑽漏洞的壞人呢??
死亡筆記本那麼紅不是沒有原因的....
當大家都在講加害者人權的時候,請認真的想享被害的人,他也有他的人權,

借用HERO裡面的台詞,
"被害人已經不在了,能夠替被害人說話的只有檢察官了..."
"找出事實的真相,給予加害人應有的懲罰,這是檢察官的責任"
電影版的台詞裡
"這場官司要讓我們了解里山先生的生命之重"

請多想想被奪走生命的人.......
bryansss wrote:
犯錯就該死
這樣社會就會安定了
超速的人,就還是一直犯錯

等你改天家裏有人被殺了
你再來談吧
等你改天家裏因爲有人被違規超速的人撞死了
再來談這些人該不該死
所以,任何錯誤都該死

恕刪)


犯錯就該死??任何錯誤就該死??有點過頭了...

還有大大說..犯錯者家屬就應該跟他一起死

死亡真能解決一切的問題就好了

不要去想現實上無法實現的事實。

做好自己就好,照顧好自己身邊的人就好不要傷害別人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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