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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到手機隔日歸還,警察以"竊盜罪"偵辦 !!


dec03kimo wrote:
至於說要碾過去,希望只是說笑話而已,你們看到我家的小狗將狗屎遺失在路上,會直接碾過去嗎?...(恕刪)

會! 會! 會!

我開車絕對不會閃手機或閃狗屎,肯定直接壓過去

亂閃很危險的
撿到東西(尤其是貴重物品)通常是要馬上報警吧,沒那麼貴重的至少也是拿給收銀台掛遺失,像這樣經過一定時間才到警察局的有很高機率會被以侵佔罪認定⋯⋯
我之前也撿過手機、錢包、戒指什麼的,當下報警、做個筆錄就行了,從來不會把東西帶回家,也從來沒被告
不過警察的態度確實不太好,值得改進
昨天中午和一夥朋友到「玉蓮齋」用午飯,一位朋友在地下停車場停好車下車時檢到一個三折式男用錢包(蠻厚的),進到餐廳內跟我提起這件事,我馬上請他交給餐廳經理,讓他們去處理。像這樣子有第三者知道這件事,又直接交由店家處理,後續所產生的不管好或不好的情況,就根本都扯不上我們自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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