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可能,最好從此與該朋友斷絕往來,否則遲早輪到你自己吃虧。三年前,有個所謂朋友以家裡被地下錢莊追債,走投無路,基於惻隱之心,前後借了他六十萬脫困,連我才買未滿一年的車都賣了,本票上我連一毛錢利息都不收,結果呢?,你知道對方如何回報?就是藏匿無蹤,杳無音訊。失蹤前還對外放話說是我害他,明知他沒錢還幹麻借他。害他沒臉見人,錢至今沒還。
心有跳跳焉 wrote:實際上還的利息已經超...(恕刪) 那要上法院嗎?一審律師費5萬。連10萬都得跟地下錢莊借錢的人怎麼有錢付律師費?好奇樓主的朋友是覺得可以凹到地下錢莊以利息抵本金,讓地下錢莊把本金豁免掉?這是黑吃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