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正因為警察都是人去當的,也正因為他們的工作性質,警察當中必然也有良莠不齊的狀況。
這一點,也沒有哪個國家會是例外。
但面對一般的狀況,絕大多數民主的國家,從學校跟家庭教育開始就會告訴人民,要怎麼面對警察執法。
而絕大多數的國家的警察,在執法時也都會表現出一種令人憤怒、不爽的樣子。為什麼?因為當下他就是裁判,而且球員兼裁判。你要不服氣,在民主國家也是就只能事後申訴。你申訴他態度差、服務爛,OK的,他就得寫報告,甚至面對內部調查。
可是,在執法的當下,你跟他大小聲、產生肢體碰觸、不服從,我相信,除了台灣(或許香港吧)其他各國你可以試試看,看會發生甚麼事。一旦有這個狀況,你恐怕就得從申訴變成官司,而且就算勝訴,一碼規一碼,你當下的行為連同引起他對你執法的問題,還是要面對責任。
這個遊戲,規則其實非常簡單。當下,你如果硬要踩過紅線逼他出手,那麼你就不要去期盼甚麼他知道節制、知道態度。這根本就是瞎扯!換作是你,在工作上被激怒的話,對方還要求你溫文有理,不過度產生情緒,你會接受嗎?別忘了,一開始就講,一旦警察要去面對那樣時刻時,相當程度上舉世都承認他是有權力使用暴力的。你說暴力會溫柔、能合宜,真不知道是哪個腦殘教授教你的?他必須節制的時間點只有兩個,一個是你跨過紅線前,一個是把你處理到無反抗能力後。
一旦跨過紅線開打後,警察就是玩真的了。很少國家會去追究這種情況下警方的責任,更不用說追究到個別人員身上。
美國的警察常常被拿來作例子,其實你去看看西歐的警察,其實也不遑多讓。
要過紅線就別靠夭,真的。
愛,要有自私的成分;所謂無私的愛,其實是絕對自私的佔有。
告訴樓主,以前我在美國唸書工作時,是怎麼樣被人教導要當警察攔停時要如何應對
1. 警車在後面閃燈鳴笛時,不要懷疑,就是你,乖乖靠路邊停下來
2. 把車窗搖下來,雙手放在方向盤上,乖乖等警察過來。
3. 不要做任何動作,乖乖坐著。除非警察要求,不然絕~對~不~要~自行下車,否則會被認為要挑釁。
4. 警察來了跟你要駕照與行照,如果這些東西不在你手上,而要伸手到口袋裡或是手套箱去拿,一定要先告知警察,得到他的允許,然後才能慢~~慢~~做這些動作。
5. 一旦警察懷疑你的任何動作,喝令你停止時,就當自己是木頭人,完全不要動。否則下一秒吃子彈。
6. 絕對不要言語挑釁警察,有任何不滿,事後申訴。
被警察攔停沒有人會爽的,但是要控制自己,跟警察吵是沒用的。以台灣人違規被攔停喜歡跟警察大小聲的這種態度,在美國八成會被警察拖下來壓在地上揍幾拳後上銬帶回警察局。而且重點是,沒有人會同情你。
現在警察開單要舉證
已經不是單純'看到'就能開單
所以一堆警察拿著錄影機或相機躲在陰暗處
基本上,警察'躲'也是違規的
只是一般人真的違規,不會吵,只會請他開輕一點的項目
就連固定式照相前方一定要有警告牌
這點應該也很多人不曉得吧
ps:這裡是台灣,一堆人拿國外來講...
在國外因為小疏失被告,賠償一堆錢的例子怎麼不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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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違規還是乖乖繳罰款買教訓
提升整體行車安全是為了你和你的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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