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ralin wrote:
真的嗎,看到我拿錢去...(恕刪)
講的是三爽的事
我有說是你嗎?
真的別對號入座..........
那我那補上一句
這位也不是這位也不是
這樣開心了吧!
真是....................
補上一下網路搜尋到教育部明文規定的教師懷孕請假相關規定
http://www.yfms.tyc.edu.tw/person/gchrule.htm
四、因懷孕者,於分娩前,給產前假八日,得分次申請,不得保留至分娩
後;於分娩後,給娩假四十二日
127旅者 wrote:
樓歪了...樓主說的...(恕刪)
Doralin wrote:
我得說,還是有很多好...(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