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台灣的老闆精得跟猴子一樣付一個人的薪水 至少要當兩個人用上班工時制 下班責任制 加班費免談像樓主講的這樣上班都可以遲到快一小時 吃早餐還可再吃半小時午休自動延長一小時等於每天上班才五個半小時 又都在上網那根本就是公司請她來上網 還付她薪水那想必後台不簡單 要不人早就被踢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