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安! 台南!!活力的一天 wrote:邊利用上班時間做自己家裡的事業 因為請假好像都沒關係..(恕刪) 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另外,一堆人在討論月薪,年薪...我只想說,要想賺多少,先看自己的能力到多少.漫無標準的比較,是毫無意義的.隨便舉一個例子,年薪最低的NBA華裔林書豪,換算台幣也有2千萬以上.難道,要跟他比嗎?金字塔頂端的人,不論是天賦異稟,上承家業或是飛來橫財,都只是少數.其他資質一般的普羅大眾,不能認清現實,腳踏實地...反而好高騖遠,才真是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