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篇聲明完全沒有對司機及家屬道歉,好像打完人揚長而去是理所當然.說的話也是漏洞百出,Makiyo說上車有繫安全帶,但國父紀念館3號出口上車逸仙路口下車才多長距離,若不是為了安全帶問題怎麼可能吵到要下車?碰觸胸部問題已經是決定要下車後的事,且Makiyo坐司機後方,中間坐的是身高180公分男子,在車上司機要怎碰的到他胸部?即使她探頭向前查看,除非整個人趴過去,否則根本不可能.司機身高160,日本男子身高180,司機會跟比他高大且喝醉的男子挑釁? 日本人說下車後要司機下車理論,正常狀況司機根本不會下車,除非車子被他們用腳踹(腳傷應該是這樣來的),這一夥人對座位順序及安全帶問題說詞前後不一,毫無悔意只想卸責.他們說的完全不可信,李永然律師事務所竟然還想營造雙方都有錯的假象,簡直可惡透了!
虎次郎 wrote:覺得恐怖的是...今天萬一沒有熱心民眾追下去...一切就跟沒事一樣....(恕刪) 我也這麼想,萬一地點在人煙少的地方,沒人目擊也沒人送司機就醫。。。然後也許她依然若無其實上電視,觀眾也不知道電視上這個人就是相關者。。。真是現實才是最戲劇性啊
我比較好奇的是檢方基於甚麼樣的理由讓這種很有可能就落跑的人可以交保?交保理由是什麼?如果不是殺人罪至少也是重傷害罪吧,某人基於自衛而且是保護女友 不小心開槍殺害了帶槍的混混,都被判刑三年,那這種惡意致人於死的混蛋還可以讓他交保?台灣的司法實在是讓人搖頭.